台灣媒體還寫道,越南政府不僅不願意對越鋼透露闖禍的下下包商是哪家,在4、5月間曾三度採樣檢測越鋼廠區水質,前兩次各項目皆合格,第三次就是越南政府據以定罪越鋼的「不合格」證明,迄今從未公開,似乎為越鋼承受的罪責添上一分不確定性。一些報導也為越鋼叫屈,認為越鋼實是受到越南政府的欺負,被迫概括認罪。
然而,在越南自然資源與環境部提供給國會的不公開報告中,不曾註明任何越鋼下下包商的疏失,只點名越鋼該為污染行為負責。此外,死魚事件受到關注的前兩天,越鋼才被當地潛水員與越南媒體聯合揪出在海底下潛藏一條長1.4公里的暗管,不少居民相信,污染源就是從該暗管排出。其後,越鋼承認擁有該條一路從廠區延伸到海裡的廢污水管,但強調所有污水都有處理過才排出。
時隔3年,《風傳媒》聯絡時任越鋼副總、現任總經理張復寧,他雖不願意多談此事,卻表示那53項違規「不是重點啦、這些東西不是導致環境污染的原因,」並說道:「政府調查說是承包商出事,我沒有參與調查。你調查說有疏失,我也沒辦法。如果我不同意,就是關廠。」再度重申承包商一說,並暗指受到越南政府極大的壓力。
可值得一提的是,據了解,越鋼董事會主席陳源成於2016年6月18日以「關於越南中部各省份環境事故」為題,向越南總理阮春福發出一紙公文,公文內明確指出「…至於我方(越鋼),已邀請多位國際專家和科學家共同研究和評估整個事件,並提出具體結論如下……」似與過去越鋼不斷聲稱無權參與調查的說法相左。
而上述公文中,越鋼的第一項結論就是:「此事件為意外事故,我們環境處理系統內發生事故主要原因係因為2016年4月月初期間有幾天斷電,在此期間內我們的管理系統無法控制廢水質量,因此影響到越南中部沿海地區海水環境且造成魚群死亡之原因。」
到底污染是怎麼產生的?因越南當局對此事件採取高壓管制,以至於3年來始終缺乏更詳盡、且公開的科學研究可供佐證。唯一一份有關報告,就是越南自然資源與環境部提供給國會的不公開報告,內容同樣缺乏科學數據,只詳述5月有100多名國內外學者專家在越南中部的調查結果。
5億美元賠償金的背後:錢進了誰的口袋?
2016年5月越南政府下令河靜等四省20海哩內禁止捕魚,直到2018年5月解除這項禁令。期間不只近海內無法捕魚,直接影響上萬名漁民無法出海,少數擁有大船可到20海哩外捕魚的漁民反映,漁獲量急劇減少、捕回來也沒人敢吃;其他相關產業,例如漁網漁具、餐廳、觀光都受到重創。越南政府表示,向越鋼索賠的5億美元將用於賠償受災民的經濟損失與海洋環境復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