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公文曝光,讓越鋼離「環保」形象越來越遠…
層出不窮的死魚案件以外,一封於4月6日由河靜警察廳同時發送給河靜省人民委員會和自然資源與環境部的公文,更加引起越南環保人士對越鋼的不滿。該公文主旨是河靜警察廳對越鋼廢棄物處理和管制的建議,指出越鋼目前有90萬噸的有毒廢棄物待處理,且每年產生300萬噸固體廢棄物,其中以各種廢污泥、鋼渣為最大宗,並強調接下來將嚴格取締越鋼違反環境法的行為。
《Vietnambiz》引用公文內容,表示越鋼的各種廢棄物均由越鋼自行委派私人單位進行分析,後依此分類有無危害,過程中主管機關並沒有取樣核對,因此難以認定其廢棄物檢驗具備客觀性、正確性;即便檢驗結果超標者,越鋼也沒有主動提供主管機關分析結果以做追蹤、管理。
河靜警察廳也發現,越鋼提報給自然資源與環境部的各種廢棄物去化方案中,甚至切換概念,以「礦泥」、「礦物泥」稱呼「廢污泥」,模糊化廢棄物的本質,在越南語中,「礦泥」指的是天然泥因地質改變所形成的泥,越鋼製造的各種泥渣則是製程裡的廢棄物,兩詞彙有著完全不同的意思。
根據該公文,這些固體廢棄物多數用作交通和建設工程的填料,有一部分回收再製成原料或賣給國內的鋼鐵廠。然而,有些種類的污泥含有鋅、鉛,不能直接再利用。另外部分轉賣給鋼鐵廠回收做原料的鋼渣,含硫量較高,若用於舊式的電弧爐煉鋼而沒有輔以去污系統,將產生大量SO2廢氣,污染環境。
爐渣變「商品」?台塑越鋼的廢棄物傾銷大道
《天豐電子報》調查,越鋼透過許多中間商,將爐渣銷往太原省的工廠和私營公司,數量極大、難以控制;關鍵在於自然資源與環境部環境管理局副局長黃文識簽署了一份文件,將爐渣從「有害廢棄物」轉化為「商品」,從而為台塑越鋼的廢棄物傾銷開啟一條大道,據悉每年約有7萬噸爐渣銷往太原省。
依《Vietnambiz》所述,河靜警察廳建議各主管部門應加強稽查、指導越鋼各項廢棄物分類和回收方案,要求越鋼限期處理留存的有害廢棄物,而越鋼也應取樣供主管機關查驗,主動配合追蹤管理。不過,《越南文BBC》表示,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告訴越南媒體,它沒有收到河靜警察廳有關越鋼的建議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