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彭保羅的研究,部分的漁民拿到賠償金,但也有一些非受災民從中受益,排擠掉了原應賠償的災民;魚販、餐廳和旅遊業者則都沒有獲得賠償,而同樣出現污染的義安省也被排除在賠償費為外。然而對受災民來說,賠償金額與受害損失完全不成比例,根本無法對其生活有什麼幫助。有拿到賠償金的受災民指出,大船每人獲賠2600美元,小船領比較少,一人約得2.4萬台幣。
去年彭保羅親至越南中部四省進行田野調查,有2名受災漁民告訴他,越鋼污染案之前,其漁獲量1天可達上千公斤,案發後只剩40、50公斤的小魚,且他們沒有拿到賠償;另一名漁穫批發商說,案發前其月營業額是5000美元、案發後僅2000美元,雖試圖向村長申請賠償,卻遭到拒絕。
不得不外漂、還得面對仲介剝削…越南移工訴心酸
原本住在越南中部、靠海維生的受災民生計受阻,不得不出國打工、成為廉價勞力。《風傳媒》採訪數名來台工作的越南移工,其中幾人正是要對越鋼求償的原告,談起家鄉現況,他們提到:「還沒有發生時,100人大概有2人去國外,現在就是90人去。」原告之一的阿世(化名)補充:「出國要給仲介很多錢,留在那邊的大部分是50歲以上或身體不好、沒錢,只能繼續捕魚。」
好不容易撐過仲介的剝削,輾轉到國外工作,收入或許還過得去,卻不如在家鄉時快樂。已在台灣工作3年的阿世直言,同樣是從事漁業工作,以前在家人身邊,隨著自己的意志出海,比較自由,到了台灣得聽老闆的話,又和老婆小孩距離遙遠、感覺十分孤單。
越鋼污染案發生後,自2016年5月起,越南政府對河靜等中部四省20海哩內下達2年的禁漁令,許多漁民無法出海,償還不出買船的貸款,就算到了20海哩外捕了魚回來,也沒人敢買。如今禁漁令已經解除,人民依然不埋單。阿世表示:「政府叫人拍影片,宣傳說那裡的海產可以吃,還有官員去那裡的海游泳,說海產很好吃。但其實沒又科學證據。大家都不相信。」
越鋼營造形象、政府傾力背書,事實卻是…
另一方面,越鋼則試圖營造在地好鄰居又帶動產業發展的形象。越鋼總經理張復寧表示,越鋼一直有在敦親睦鄰,像是經濟條件較差的居民、或者學校、造橋鋪路等建設需要補助,都會協助。「這1、2年,我們跟地方的部門單位,包含老百姓,都維持一個良好的互動,」他說,「政府的監管是非常到位,我們在這邊做什麼東西,都是公開透明。」
政府也傾力為越鋼背書,《河靜電子報》(越共官媒)今年6月27日在報導中稱:「迄今台塑河靜投資案的各項環保工程已經100%完成…且基本完成53/53項違規改善事項。……針對社會層面,永安經濟區的各個投資案創造就業機會…有穩定、長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