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中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
中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列在第17條—簡單說,不滿14歲者,無論他觸犯什麼樣的重罪,都不需承擔任何刑事責任,我國刑法也有類似規定。這個法律規定平時離生活很遠,但寧夏近日一起6歲女童的命案,卻讓許多中國網友質疑刑責年齡規定的合理性:因為這名6歲女孩,是被她12歲玩伴親手拿木板活活打死的。
寧夏銀川市永寧縣政權村一名6歲女童李鈺彤13日在家門口失蹤,家裡人遍尋不獲趕緊報警。永寧縣公安局與政權村村幹部及村民找了一天,最後傳來的卻是不幸消息:14日17時30分,李鈺彤的屍體在村裡一間廢棄土房的麻袋裡找到,經過法醫相驗認定是他殺。
親戚男童下毒手:怕她醒來告狀
李鈺彤的奶奶表示,鈺彤今年6歲半,在上幼兒園大班。她的屍體被找到後,失蹤當天跟她一起玩的兩名小男孩也被警方帶走。這兩個小男孩是鈺彤二爺爺(叔公)的外孫,後來警察把女孩的二爺爺也帶走了,後來大人放回來了,只有兩個孩子還在警察那裡。
《北京青年報》說,鈺彤跟這兩個分別12歲與7歲的小男孩平時就是玩伴,兩家人住的距離也只有100多公尺。經過警方調查,受害女童跟兩名男童在玩耍時不慎從土房的木架上跌落,導致頭部著地當場昏迷。12歲的蘇姓男童害怕女童甦醒後跟家長告狀,遂用木板猛力敲打李鈺彤的頭部及身體致死。
缺乏照顧的留守兒童
李鈺彤的奶奶說,鈺彤還有一個2歲的弟弟,父母平時則在外打工。事發當天,家裡大人全下田噴農藥,家裡只剩鈺彤和兩名玩伴。上午離開家時三個人還好好的,中午回來鈺彤就不見了。問玩伴鈺彤在哪,孩子說是被二爺爺家的孫子叫走了。
因為兩家是親戚,平時孩子們就在一起玩,大人沒有多問。晚上吃飯時叫孩子回家,對方竟說「鈺彤玩了十幾分鐘就回家了」。爺爺奶奶這才意識到不對,雖急忙報警,但最後找回來的只是一具冰冷屍體。鈺彤的奶奶說:「孩子身上有很多傷,父母也都趕了回來,我們一家人這幾天一直非常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