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抗爭後,花蓮縣政府決定歸還兩筆土地。謝孟羽說:「土地拿回來了又怎樣?現實是亞泥只要搬出《礦業法》,就不用管這是不是原住民族的土地而繼續開採。」為了釜底抽薪,民間團體促成《礦業法》修法,只不過他從婚前就在民間草擬修法,至今妻子都已經懷孕,法案仍躺在立法院。
瞭解原民文化與法規,溝通加分
《礦業法》改革喧騰一時,經濟部在修法前早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通過礦權展延,族人只好走上行政訴訟一途,交由司法解決。謝孟羽其實很忐忑,「原住民族的法規保障並不齊全,過去的訴訟集中在民法的土地案件與刑法的槍砲管制,很少涉及行政訴訟,尤其沒有訴求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先例。」
兩年的訴訟過程中,謝孟羽最生氣的是,就連代表政府機關的經濟部也把原住民族當作阻擋開發的洪水猛獸,不僅在亞泥申請礦權展延前,就召開會議要為財團解套,甚至在訴訟過程中不斷向法官表示,這個爭議應該要透過立法解決,撇清自身責任。
另外,「亞泥總是說有補助社區、修繕房屋,還出席婚喪喜慶紅白帖——一副自己很友善的樣子,他們破壞山林水土,才是真正引來洪水的猛獸。」謝孟羽說,不少原住民訴訟案的當事人為了生活只好退出,有的當事人等不到遲來的正義而過世,亞泥案也有類似狀況。
走入訴訟的深水區,謝孟羽發現,族人懂繁花、懂野草、懂山林、懂百川,「最不懂的卻是中華民國的法律。」於是他在一七年加入法扶,籌設原住民服務中心,要當法律的轉譯者,不僅以法官可以理解的語言爭取原住民族權利,也開設行動法扶,四處向族人宣導,試圖從源頭減少訴訟。
一路走來,謝孟羽戰戰兢兢,因為大部分的法律從業人員並不瞭解原住民文化與法規,容易站在漢人本位思考,他一直擔心無法在訴訟過程中說服法官。「一直到判決結果出來之前,都沒有信心族人能勝訴,這次是行政法院罕見援引《憲法》、《原基法》與兩公約條文來保障原住民。」
突破困難,「沒路就自己開路」
「哪裡人少就往哪裡去!」謝孟羽提到,經過前輩的經驗傳承,不少環保團體都有專職律師,近年來亦有環境法律人協會傳承經驗,「人也是環境的一部分!」相較之下,原住民族訴訟的資源不足,還在學步階段。「沒有路就要開路。」這是他的座右銘。
謝孟羽的辦公室在花蓮,工作範圍是宜花東,最近還負責南投的案子。受訪前兩天,他才剛從花蓮趕回台北,受訪隔天又得到台東,接著趕往屏東,每周的行程宛如環島好幾圈。「可是我一定會抽空回到台北,沒看到我太太,心情會不太好。」他笑著說。
勝訴判決猶如廢紙,亞泥依然可「挖到不能再挖為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雖然撤銷亞泥新城山礦權的展延,但炸山挖礦仍是在地居民的日常。依現行的《礦業法》規定,礦權被撤銷則視為申請階段,業者仍可合法採礦直至申請被駁回或否決,且經濟部與亞泥都可繼續上訴,不受判決影響,可以「挖到不能再挖為止!」
若《礦業法》未修,亞泥與經濟部即使未來在二審敗訴,其他礦場仍不必遵守《原住民基本法》須取得當地太魯閣族人同意的規定,就能展延礦權。「原則上許可,例外才駁回」與「未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只要提存租金或補償就能先行使用」等兩大霸王條款依舊向業者傾斜。
《礦業法》修法耗時超過2年,自2017年3月排審後,直到2018年5月才完成審查,至今歷經1年協商仍未有結果。因擔憂「屆期不連續」使得修法必須重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特別在今年6月的會議上向總統蔡英文陳情,蔡則承諾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商量,在下個會期一開始處理。(李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