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吞曲棍球被罵「段狗」 段宜康告網友 檢方不起訴處分

2016-08-0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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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日前指控林滄敏詐領補助款,事後林出示公文表明自己無不法之嫌;段臉書於是湧入大量網友,其中有人留下「段狗」等情緒性字眼,讓段一狀告上法院。(資料照,陳明仁攝)

段宜康日前指控林滄敏詐領補助款,事後林出示公文表明自己無不法之嫌;段臉書於是湧入大量網友,其中有人留下「段狗」等情緒性字眼,讓段一狀告上法院。(資料照,陳明仁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日前指控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時,曾詐領補助款500萬元,甚至表示如果自己指控不實,會吞下3顆曲棍球,然而事後林滄敏以不起訴處分,段宜康臉書於是湧入大量網友,要求段「實現諾言」,1位錢姓網友因情緒性留言,遭到段宜康提告,但北檢認為該男子是針對時事批評,雖然用詞遣字過於尖酸苛薄,但並無任何犯意,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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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批林滄敏詐領補助款 「若指控不實 願吞3顆曲棍球」

於2014年9合1選舉時,段宜康曾舉行記者會,指控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在2012、2013年曾獲補助金額1924萬,卻以不實單據申領1年270萬元的住宿費,但其實提供住宿的彰化縣體育館僅收取2萬3000元費用,懷疑有浮報詐領之嫌;之後段宜康又在幫競選彰化縣長的魏明谷站台時,當著台下群眾表示,如果自己對林滄敏的指控不實,願意吞下3顆曲棍球,並要求林滄敏,如果指控屬實,也要跟著吞下1顆曲棍球。

立法院,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林滄敏。(余志偉攝)
被指控詐領補助的林滄敏,事後出示廉政署公文,表示自己無不法之嫌。(資料照,余志偉攝)

但是2015年立委選舉期間,林滄敏出示法務部廉政署的公文,澄清自己在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涉嫌偽造公文與詐領公款等案件,經調查後無貪瀆不法之事證,予以簽結。

林滄敏自證清白 網友湧入段臉書要求「實踐諾言」

段宜康的臉書因此湧入大批網友,要求段需要實現之前所做的諾言,其中1位錢姓網友留言:「段狗,不要當小癟三趕快吞曲棍球」當時正值選舉,段宜康認為此言論毀壞他的名譽,意圖使人不當選,因此一併對5、6名留下情緒性字眼的網友提告。

評論社會議題、無意違反《選罷法》 檢方予不起訴處分

檢警偵辦後,由於妨害名譽並不被臉書認定為重大案件,因此臉書沒提供挨告網友的個人資料,僅有錢姓網友被反向查出身分。檢警將錢姓網友函送法辦後,台北地檢署開庭時,錢男承認該文章的確是自己留下的,但是「段狗」是引用其他網友的說法,加上林滄敏一事是社會議題,無意違反《選罷法》,因此檢查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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