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Google、Sony等5家跨境電商上半年陸續開始開立發票,另一大手機商店平台Apple預計11月起跟進,屆時民眾不論使用Android或iOS手機購買應用程式服務,都可拿到發票對獎。
財政部表示,已經在台登記稅籍的跨境電商,依法就得比照國內業者開立發票,原則上從今年元旦起有開發票義務,且必須直接導入不印出紙本的雲端發票;不過,考量業者系統建置需要時間,因此今年未開發票暫時免罰,等到明年元旦才會針對未開商店開罰。
財政資訊中心表示,上半年已有5家跨境電商陸續開立雲端發票,包括Google、Sony、美商UpToDate、Digital River GmbH及Various Inc等;尤其Google在3月加入開發票行列後,因發票數量龐大,明顯帶動雲端發票張數及占比明顯提升。
統計2018年雲端發票開立張數共12.67億張,占所有電子發票的比重約18.1%,到今年6月底,雲端發票比重已大幅成長至21.6%,光上半年開立張數就有7.76億張;預計隨其他跨境電商陸續在下半年加入,比重可望再進一步提升。
財政資訊中心指出,此外,Apple已規劃在今年11月開立發票,Amazon也已進入系統測試階段,Uber、Expedia等業者則已在洽詢國內資訊服務業者協助開立,Facebook也承諾將於下半年完成發票開立。
財政部提醒,明年元旦起,未依規定開發票的跨境電商,將比照國內業者受罰,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就漏開發票行為,處查獲漏開發票金額5%的罰鍰,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從民眾角度來看,下半年起,在大型或主流跨境電商進行線上消費,例如在App Store購買遊戲點數或訂閱音樂串流,也能跟購買實體商品一樣拿到統一發票,唯一差異在於取得的是無實體雲端發票。
財政資訊中心解釋,跨境電商使用者的發票載具,原則上就是民眾當初申請時的電子郵件,例如Google使用者的發票載具就是Gmail電子郵件信箱。民眾消費後,跨境電商會把消費明細、雲端發票寄到信箱,如果中獎,財政部也會透過電子郵件通知。
如果幸運中獎,民眾可以直接到超商利用多功能事務機(kiosk),如i-bon,印出紙本電子發票,再到指定據點領獎。或是使用財政部官方「統一發票兌獎」發票APP,進行跨境電商電子郵件歸戶,中獎獎金便可直接匯入APP綁定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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