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大學逼愛滋男大生退學案 疾管署開罰100萬

2016-08-1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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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阿立因感染愛滋在畢業前夕遭國防大學退學,疾管署與校方官司纏訟2年,15日決定開罰100萬元,也是首度因就學歧視對學校開罰。(擷取自Googlemap)

男大生阿立因感染愛滋在畢業前夕遭國防大學退學,疾管署與校方官司纏訟2年,15日決定開罰100萬元,也是首度因就學歧視對學校開罰。(擷取自Googlemap)

國防大學2012年經學生年度體檢報告,得知男大生阿立(化名)罹患愛滋病,除禁止他參加游泳考試外,更要求獨立清洗個人衣物及餐盤,最終校方以「私帶電腦入營、資安稽查時態度不佳」為由,連續記過並勒令退學。衛福部疾管署已決定依法向歧視愛滋病患的校方開罰100萬元,寫下歷年歧視愛滋病患開罰金額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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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阿立因感染愛滋在畢業前夕遭國防大學退學,疾管署認定校方歧視事實明確,要求校方3個月內予以復學或和解。國防大學不服,認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並未明定衛福部對於感染者權益保障有最終決定權,也未界定命其改善的範圍,因此一狀告上法院要求撤銷行政處分。

全案纏訟2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阿立若不服退學處分,應在30天內向學校申評會申訴,但由於已逾期提出,退學處分已確定,加上國防大學主管機關為國防部,衛福部無權撤銷退學處分,今年4月判決衛福部敗訴。

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指出,衛福部雖敗訴,但判決書中也強調,衛福部得以依《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依法裁處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校方未與阿立取得和解共識,如恢復阿立的就學權等,該署可連續處罰。疾管署表示,目前行政處分書已簽報至衛福部,待部長林奏延簽准即可開罰。

疾管署表示,今年5月已正式提起上訴,3度遞狀法院要求正視歧視問題。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7月更致函疾管署關切,除肯定台灣消除歧視的努力,並重申保障愛滋病患就學免於歧視的基本人權,最後提供美國、印度、肯亞、斯里蘭卡等國關於愛滋病患就學權的判決,供疾管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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