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市由盛而衰,大台北蛋白區「林、三、淡」餘屋賣壓沈重,建商背景的壽險公司「養地」行為,最近都付出了沈重代價。繼遠雄人壽後,宏泰人壽也在7月30日因淡海新市鎮的「養地」行為,遭到金管會重罰。據了解,宏泰人壽2010年以73億元,取得淡海新市鎮7.7萬坪土地後,不僅第一期商業區招商頻頻碰壁,第二期商業區開發計劃,更因規劃2樓以上為集合住宅,恐讓淡海新市鎮交通雪上加霜,2年前遭營建署要求補件後,迄今仍未完成變更設計,據了解,由於第二期商業區若提高商場面積,必須送環評委員會審查,宏泰人壽目前已陷入兩難。
為避免壽險業挾豐厚資金養地囤房,《保險法》第146-2條第1項規定,保險業對於不動產投資應以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依金管會目前規定,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需在2年內即時應用,最低年化收益率門檻為2.345%。這項壽險業土地「限期開發」的規定,這幾年在房地產市場由盛而衰過程,執行上更加困難,以宏泰人壽淡海新市鎮土地為例,宏泰已經連續4次向金管會申請展延。
然而,回顧2010年宏泰人壽以73.43億元價格,標下「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7.7萬坪商業區土地的豪氣,宏泰可能沒想到,接下來的開發過程,竟然風波不斷。
據了解,內政部為了加速新市鎮開發,在2010年訂定新市鎮開發條例產業進駐獎勵規定,百貨、綜合零售等9大產業進駐新市鎮,可享營所稅抵減等租稅優惠,淡海新市鎮成為第一個適用的新市鎮。
不過,宏泰人壽在取得淡海新市鎮4筆商業區土地後,過去一直以當地人口不足以支撐大型商場為由,將上述商業區土地,朝住商混合的集合式住宅大樓規劃,但在推動過程遭到營建署多次退件。
以2014年宏泰人壽淡海段之「一般零售業及集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為例,淡海新市鎮都市設計審查委員認為,宏泰人壽標購「商二」土地,3樓以上卻皆作集合住宅使用,是否符合使用分區之用途及適宜性,已有疑慮。宏泰人壽在「商二」用地上,僅規劃一般零售業24戶,其餘976戶皆規劃為住宅,未來上下班尖峰時段,住宅衍生之車旅次過於密集恐致交通壅塞。
引進影城一波三折
宏泰人壽在淡海新市鎮土地開發過程,除了在規劃設計上,屢屢遭到審查委員質疑可能衝擊當地交通,該建案商場設施占整體開發面積比率偏低,也頗令審查委員詬病,但更麻煩的是,宏泰人壽2013年推出「海洋都心」預售案後,主打「與威秀為鄰」的廣告,威秀影城的進駐卻一波三折,一度讓搶進投資客覺得上當。
宏泰人壽引進威秀影城波折不斷,甚至引爆威秀影城大股東美麗華家族的內鬨,幾經周旋,美麗信影城終於在2018年底進駐,不過,旅館部分宏泰人壽目前仍在招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