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是一種社會問題, 但是不要將社會問題都牽拖給吸毒者
前一陣子立委顧立雄提出「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的論點,希望施用毒品者在被監禁前,先藉由醫療的處遇介入,改善藥物濫用與成癮的狀況。我們認為,這個提案有助於正面處理藥物成癮問題,是一個好的開始。但是卻引來不少反對意見,其中帶頭批評的就是宅神朱學恆,他認為顧立雄的主張等同於將「毒品除罪化」,不以重刑伺候施用毒品的人根本就是縱虎歸山、讓毒癮犯作惡人間,但顧立雄後來也出面澄清「醫療前置化」並不等同於將毒品除罪化或合法化。
雖然,性交易與吸毒兩者的性質不盡相同,但是我們想指出,在台灣社會,這二者行為本身而言,雖然都沒有加害任何人,但是卻同樣被國家機器以「問題化」與「罪罰化」的手段來強行管控。以性交易為例,2001年台北市公娼制度走入歷史後,性交易政策是罰娼不罰嫖,那時性工作者被抓到要拘留3天或罰緩三萬以下,很多付不起罰鍰的性工作者就只能選擇用被關來折抵;2011年《社維法》修法後,地方政府沒有設立合法工作區域,實際上就是娼嫖皆罰,罰鍰最高3萬元,抓一次罰一次,屬於行政法處罰。而針對毒品,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則是不管施用任何管制毒品與用量,即便沒有販賣、製造、運輸,都是一律以刑事入罪。不管是賣淫或是吸毒行為,從來都不會因為非法的懲罰而徹底消滅,更遑論解決。
對於吸毒者,朱學恆是把他們當成「犯人」,而顧立雄是當成「病人」,雖然兩者都不是最徹底對治與解決藥物濫用問題、成癮行為的方法,但是在用藥污名還是非常重的台灣,顧立雄企圖帶動從「犯人」到「病人」的政策思維,著實往解決問題的方向推進了一步。然而,最近確定顧立雄將辭去不分區立委職務,出任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不知立意良好的「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政策討論,是會被民進黨持續放入議程推動,還是就此胎死腹中?
吸毒者究竟是犯人還是病人?
不論是藥物上癮或者是性交易,如何界定「問題」會涉及要用什麼方式解決,包含制定什麼的政策、國家資源如何分配等。通常對問題的界定錯誤,就會使用錯誤的解決之道,而導致衍生出更多問題。以藥物上癮來說,國家與社會如何界定問題,也就衍生出如何看待這群「有問題的人」─ 施用管制藥品的人究竟是犯人還是病人?這個論辯早就在許多歐美國家討論「藥品政策」(drug policy) 時就持續進行至今。
以美國來說,自20世紀初,便與後來的聯合國為首,向其他國家輸入「向毒品宣戰」(War on drugs)的政策思維,以零容忍的禁制作為主要行動邏輯,結合警察與司法體系,以嚴抓、入罪、監禁等方法來「解決問題」。導致監禁人口暴增,卻沒有真正解決問題。美國有全世界5%的人口,但美國的監獄卻關了全世界25%的監獄人數,其中高達25%是與毒品相關的犯罪。其中也反映種族不公義,白人用藥者明明是黑人的5倍,但黑人因此入獄的比例卻是白人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