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不同,(死傷)人數不一,但選擇使用的武器始終沒有變—在美國,想要殺死很多人的人,總是用槍枝大開殺戒。」
美國3日再傳死傷慘重的大規模槍擊事件,在德州西南部、毗鄰墨西哥的邊界城市帕索,一名21歲白人男子持槍闖入大賣場,對購物民眾無差別開火,至少造成20人死亡、26人輕重傷;不到24小時內,俄亥俄州第6大城代頓4日凌晨也發生槍擊案,包括槍手在內共10人殞命,另有至少16人受傷。美國槍枝氾濫問題嚴重,《美聯社》指出,本次「德州大屠殺」是美國今年第21起大規模槍擊案(其中5起發生在公共場所),這21起案件共導致116人命喪槍下。
美國國會研究處(CRS)將大規模槍擊案(mass shooting)定義為「除了兇手之外,至少造成4人死亡的槍擊事件」,而《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進一步將統計範圍限縮,排除黑幫駁火或搶劫導致的槍擊案,在私人住宅內發生的槍擊事件也不予計算,著眼於發生在公共場所、超過4人命喪槍下的大規模槍擊事件,在如此嚴謹的定義下,美國自1966年迄今共發生過164起公共場所大規模槍擊案。
《華郵》指出,雖然槍殺是美國的「常見死因」,這些公共場所大規模槍擊事件的槍下冤魂,其實僅占其中的一小部分,但卻最令人感到膽寒:「因為這些案件毫無預警地發生在最普通的地方,大多數罹難者之所以被死神盯上,只是因為他們碰巧出現在那裏。」
164起案件
這份統計起始於1966年8月1日的「德州大學鐘樓槍擊案」,一名學生在校園鐘樓的觀景台上對底下行人開火,共造成17人遭槍殺身亡,槍手則當場遭警方擊斃,也揭開美國近代槍林彈雨的序幕。《德州月刊》(Texas Monthly)當時指出,這起槍擊案讓人認知到「無論你是誰、在什麼地方,就算只是在夏日的大學校園閒晃,都有可能被陌生人隨機殺害」。
"The terrible numbers that grow with each mass shooting" (in the U.S.) https://t.co/SJ7dhM5uFL pic.twitter.com/clB9KmLuE3
— Arthur Charpentier (@freakonometrics) February 16, 2018
50多年過去,全美迄今共發生164起在公共場所的大規模槍擊事件,但《華郵》引述犯罪學家杜威(Grant Duwe)的說法指出,在德州鐘樓槍擊案發生後的半世紀內,全美只發生過25起公共場所大規模槍擊案,也就是說光是近3年就發生逾百起類似性質案件,釀成的死傷人數也急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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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名受害者
槍口無情,164起案件共造成1185人遇害,他們的宗教、種族、社經背景各異,其中189人是兒童或青少年。歷來大規模槍擊案中,年紀最小的罹難者是雷耶斯(Carlos Reyes),過世時只有8個月大。1984年,雷耶斯和母親在加州聖思多(San Ysidro)一家人聲鼎沸的麥當勞,被一名失業男子擊斃,該名槍手也是2個孩子的父親。最年長的受害者則是高齡98歲、住在紐約松湖醫護中心(Pine Lake Health and RehabCenter)的德克勒(Louise De Kler),德克勒的女兒表示,母親的身體原本相當硬朗,甚至還能打撞球,卻在2009年無辜被奪去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