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廢印花稅─當政治與選票壓過財政與專業

2019-08-10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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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印花稅被藍委指是「蔡政府政策買票 廢印花稅全民擔稅損」。(陳品佑攝)

廢印花稅被藍委指是「蔡政府政策買票 廢印花稅全民擔稅損」。(陳品佑攝)

因應工商企業界的要求,行政院宣布將廢除印花稅,毫無疑問,這是明年大選前的紅包與利多,再一次,民進黨的政治與選票考量壓過財政與專業,而且,還是綠營的中央請客,藍營占多數的地方政府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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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團體在5月時向蘇貞昌反應,認為印花稅是與營業稅是重覆課稅,而且是屬落伍的舊稅,希望能廢除,行政院交給財政部研究後,數日前行政院正式拍板決定廢除,但各地方政府則幾無例外出言反對,不願為中央請客埋單。

政府每年收到的印花稅大概100-120億元左右,相較於每年超過2兆元的稅收而言,實在是「不值一提」的小數目;不過,印花稅是地方稅收,雖然只有百億元,但對總是財政困窘的地方政府而言,好歹是一筆錢─六都中的台中、桃園、新北、高雄等每年印花稅大概都可收10億元上下,台北市則是損失最慘重,少了快50億元的印花稅。

坦白說,行政院這個決策是貌似專業評估過、實則全然政治;表面上是經過財政部「專業」評估後決定廢止,實際上是交付評估時,蘇貞昌就已交代「在財政有餘裕且不影響財政紀律下,朝取消方向研議」,財政部豈敢不從?對地方損失的稅收,財政部說要想辦法彌補,卻也尚未有具體方案。

而且就算財政部調整財政收支劃分法彌補地方的損失,只是解決中央與地方的「分配問題」,但就整體政府的稅收而言,稅收大餅是萎縮減少了,財政部難道不知道減稅時,該提出替代財源的規定與財政紀律嗎?

事實上印花稅的存廢問題討論多年,34年前營業稅上路時就討論過廢印花稅改納入營業稅中,民國91年財政部曾作過印花稅的研究,結論在可調高營業稅以彌補地方財政損失的情況下可考慮廢印花稅。

現實世界則是營業稅根本無人敢調高,因為那不僅得罪企業界而已,簡直成為全民公敵,地方政府則當然反對造成其財政損失的政策,就這樣印花稅存活至今。也只有蘇貞昌敢在不調高營業稅、讓地方承擔財政損失下廢除印花稅。

依照行政院的說法,印花稅確實是不合時宜的稅制,同時長期遭工商界質疑與營業稅重複課稅,因此廢除有理。但印花稅存在超過百年有其道理與財政需要,其它國家如日本、美國、新加坡、中國、香港、澳洲等國仍有印花稅(多由地方政府徵收),因此落伍、不合時宜倒是未必。至於所謂重覆課稅的說詞其實未必正確,其理念類似當年推動兩稅合一時,支持者的說詞也是「重覆課稅」類似─想減稅是真的、說重覆課稅是假的。

更何況依照當初財政部的評估報告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第38-1條),「各級政府、立法機關制 (訂) 定或修正法律或自治法規,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更別說今年4月蔡政府才通過一個「財政紀律法」的法案。蔡政府要廢印花稅又不提籌措替代財源方案、更不敢調高營業稅率,損失稅收更由地方吞下,擺明的政治與選票考量。

蔡政府廢除印花稅還有一個理由是:財源有餘裕。不過,拿一、二年當年的財政狀況來看並不正確,中央政府債務餘額還超過5兆元、未來還有數千億到上兆元的特別預算(買武器、前瞻計劃)等著要花,政府財政距離「寬裕」、「有餘裕」仍有一段遙遠的距離。

從去年1124九合一選舉大敗後,為了明年1月大選,這半年來民進黨作了不少爭議性極高、針對特定族群釋放的利多政策─農地違建工廠的大幅放寬赦免、台商資金回流租稅大赦、農漁子女獎助金刪除成績規定並加3成、青年租屋津貼調高、稅基流失仍加長照扣除額、老農津貼隨經濟成長連動、連國發基金都要釋出「降低申請門檻」的利多。

離大選剩下5個多月,蔡政府應該還有利多蓄勢待發;放利多問題不大甚至可大加歡迎,但不要儘是一些短多長空、甚或圖利少數傷害整體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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