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今天行政院會院通過的住宅法修正案,由於社會住宅部分,到底該不該明定12類優先承租的弱勢族群?明文化後是否會導致社會住宅被標籤化?行政院內部仍有爭議,加上公民團體下午將到行政院,就住宅法進行抗議,住宅法討論案今天院會臨時被抽掉,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住宅法其實只剩最後一哩,行政院內部的歧見並不嚴重,住宅法在下一屆立法院會期完成立法,明年正式上路的目標仍維持不變。
陳節如:北市府社會住宅保留30%給弱勢族群承租
行政院院長林揆最近與公民團體對話,公民團體對於社會住宅落實公平正義有很高期待,前立委陳節如表示,北市府社宅目前保留30%給弱勢族群承租,她希望行政院住宅法修法上,在弱勢族群保留比率部分也應堅持,如果不明訂弱勢身份,地方政府恐怕不會確實執行,街友團體芒草心前理事長張獻忠也呼籲內政部,一定要將遊民列入12類優先承租對象。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住宅法上個會期朝野協商結果,弱勢保留比率20%,希望行政院能夠提高為30%,住宅法明訂12類特殊身份,「是最基礎底線保障」,另外,社會住宅作為社福政策,不應該像高鐵等建設,訂定自償率規定,政府要有專屬財源才是正辦,為了避免社會住宅興建,被當硬體建設處理,社宅的規劃除營建署外,衛福部也要參與。
花敬群今天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目前住宅法修法,主要癥結在於弱勢保障的30%比率,以及12類弱勢族群是否該明文訂定問題,他說,明文訂定與否涉及到社宅是否有「標籤化」疑慮,以及社宅政策在社會價值觀的展現「要落在哪一邊」。
弱勢優先入法?花敬群:但有人擔心「標籤化」
不過,花敬群強調,住宅法修法目前只剩下最後一哩,目前行政院內部有些強調弱勢照顧,有些說要避免「標籤化」,不管如何,上述爭議對最後執行上結果,不會太直接改變,但不同對象感受上會略有不同,不管是哪一種版本,行政院內部歧見,並沒有那麼嚴重,大家的初衷都是為了對居住福祉給予保障,希望這最後這一里路走得很穩。
內政部住宅基金,目前還有200多億元,未來將就弱勢者租金,編列預算補貼,預估未來4年政府至少要花100億元補貼社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