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落實蔡英文總統選前提出8年20萬戶的政見,擘畫相關政策配套。25日舉辦「社會住宅策略規劃與願景共識營」,由營建署邀集產官界交流意見。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今日特別就興建12萬戶、政府包租代管8萬闡述,他指出,將透過「興辦社會住宅」、「健全租賃市場」,以及「都市更新」來解決當前住宅供給結構嚴重失衡的問題。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表示,台灣的住宅供給系統嚴重失衡,房價所得比台北市為16倍、新北13,全台有85.34%的「購屋市場」,不健全的「租屋市場」佔10.9%,「社會住宅量」則是少得可憐的0.09%。而台灣有85萬戶的空屋戶數,空屋率為10.5%,平均屋齡又達27.65年,上述問題總結即是,失衡的住宅體系,以及房屋老齡化的問題,因此,需透過興辦社會住宅、健全租賃市場,以及都市更新來解決問題。
政府提出的8年20萬戶社宅計畫,在土地取得面,以無償或有償國有非公用地獲得;資金面,成立社宅融資平台,由地方政府主導向本國銀行借貸,中央補助部分融資自償性不足之資金缺口,目前全台各縣市提報的融資需求共計1500億元;屋源取得面,以興建12萬戶、政府包租代管8萬、都更容積獎勵補充,共3個方向取得。
營建署企劃組課長施怡君表示,中央將成立住宅專責行政法人,由政府機關政策制定,行政法人負責執行,包括需要增加的人事、會計、採購制度,因法人較政府本身更具企業經營的精神,因此,下一個立院會期就有機會通過的住宅法中,內政部已修正第8條文為:「主管機關得設立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住宅相關業務」,賦予推動法源。
不過,施怡君也表示,由於社宅仍以地方政府推動為主,中央輔助,因此,仍賦予社宅的主要實施的六都選擇的空間,如北市設立負責社宅營運的公營公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由北市獨資經營,設董事會,決議需經市府核定監督;新北市府則成立負責興建與營運的行政法人「居住服務中心」,兩市組織架構都在市議會審議中,尚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