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兆豐銀紐約分行洗錢案引起國內爭議,為此,行政院25日通過法務部擬定的《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而行政院長林全表示,修法是為了與國際強化洗錢防制的趨勢接軌,同時加強打擊跨境電信詐欺與人肉運鈔洗錢等犯罪行為。
法務部表示,因應國際社會對不法金流的各種犯罪關注度逐漸升高,包括政治人物貪污洗錢、金融機構或專業人士協助資產配置洗錢、跨境夾帶大額現鈔洗錢、不法金流挹注恐怖犯罪等,因此提出《洗錢防制法》修正案,以符合我國司法實務需求,鞏固洗錢防制防線。
法務部指出,該草案主要修正為洗錢犯罪成立要件與國際規範一致,而修法後提供人頭帳戶或提供自己名義由他人進行不動產洗錢均屬洗錢犯罪;且將現行重大犯罪的門檻,由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修正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另擴大本條重大犯罪之範圍,刪除犯罪所得門檻之規定。
此外,由於我國詐欺犯罪猖獗,犯罪分工細膩,法務部表示,本次修正增訂車手條款,針對違反洗錢防制規定而取得無合理來源,且與收入顯不相當財產或財產上利益之洗錢犯罪,遏止詐欺犯罪集團橫行。
法務部進一步表示,此次修正草案也增訂授權由法務部會同主管機關指定特定行業別納入洗錢防制規範,包括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仲介業等國際規範要的非金融事業與人員,避免如巴拿馬文件等案件發生;修正案也將旅客入出境通關申報義務擴大至非隨旅客入出境情形的申報義務,並將新臺幣、人民幣、黃金及經指定有被利用為洗錢之虞的物品亦納入申報標的之列。
另外,對於此次兆豐銀案,林全指出,因為法律遵循疏失,在當地國被處以鉅額罰款,引起國內許多質疑和爭議,因此請法務部及金管會分別成立專案小組,儘速釐清事實,並追究責任,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林全也說,已責成金管會監督各銀行全面強化內控機制,執行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同時加強海外分支機構管理,以符合國際洗錢防制規範,並立即對兆豐銀行巴拿馬分行及紐約分行執行專案金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