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頻傳,台中一位楊姓男子7月遭機具割傷右手,由家人送沙鹿光田醫院急診,1家5口因不滿護理人員態度,其母林姓女子率眾毆打3名護理師以及1名救護車駕駛;一位洪姓男子4月醉倒路邊,被送往中港澄清醫院,他卻對護理人員怒飆3字經,甚至語出恐嚇,「我明天會找人來」。台中地檢署26日以違反《醫療法》,同時起訴楊家5口與洪男,並求刑6個月、請法官重判。
中檢指出,我國健保制度造就了便利醫療,卻也間接讓部分民眾價值觀產生偏差:以為繳納健保,就得以對醫護人員頤指氣使,甚至毆打。中檢並指出,這種行為不僅踐踏醫護專業,同時影響國內醫療環境,危及全民權益,不能輕縱,以維繫和平醫病關係。
護理師為安全大聲遏止 家屬不領情動手毆打
據了解,24歲的楊男7月13日凌晨不慎遭冷氣機割傷右前臂,傷口約3公分,在46歲林姓母親、姐姐,以及陳姓姊夫的陪同下,赴光田醫院就診。院方保全與家人合力將楊男扶上病床後,林女情急高喊「快來幫忙」,並快速推動病床。傷檢站的陳姓護理師隨即大聲制止,他認為,病床速度太快將造成危險。
林女認為陳男態度不佳,因而心生不滿,並在楊男的傷口處理完後向護理長投訴。陳男聞及投訴,上前向家屬說明到院情形,卻與林女等人爆發口角,林女猛然摑掌陳男,雙方始有肢體衝突。陳姓護理師在同事勸說下想從急診大門離開,卻遭楊男、楊男姐姐、姊夫,以及剛抵達醫院的楊男哥哥追打,造成陳姓護理師臉、頸、頭部多處擦傷與鈍傷。從旁勸架的洪姓、李姓護理師,以及楊姓救護車駕駛也遭受波擊。
偵辦過程中,楊家5人面對監視器畫面雖難以否認施暴,但一再強調,他們是急欲將傷者楊男送進手術室,才會在情急下,對態度不佳的陳姓護理師動手打人。
另一案源於4月26日深夜,35歲的洪姓男子醉倒路邊,被救護車送往澄清醫院後,卻對執行傷檢的翁姓護理師破口大罵,甚至語出3字經,之後竟扯下翁胸口的識別證,並對其恐嚇,「你給我注意一點,我明天會找人來。」
台中地檢署:我健保制度誤導民眾、間接產生偏差觀念
除院方堅持提告外,中檢也認為急診室暴力不能輕縱,故將楊家5口以違反《醫療法》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以強暴、脅迫」予以起訴,其中情節重大的楊男、其母林女、陳姓姊夫,還遭檢方具體求刑6個月,「以嚇阻醫院暴力事件再次發生」;至於楊男的哥哥與姐姐,檢方則請法官判予適當刑度。酒後恐嚇護理師的洪男,也遭檢方以違反《醫療法》與妨害名譽分論併罰,並請法官重判。
中檢指出,我國健保制度造就了便利醫療,卻讓部分民眾認為,醫療服務等同廉價商品,甚至還有觀念偏差的民眾以為,繳交了健保費用,就可以對醫護人員頤指氣使、責罵、恐嚇,甚至毆打,不僅不尊重醫護專業,同時影響國內醫療環境,危及全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