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日,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宣布將自九月一日起對其餘三千億美元中國輸美產品加徵一○%關稅,中國旋即反擊,取消對美國農業產品採購。
八月五日,中國人民銀行放手,人民幣一舉跌破七的整數關卡,當晚川普在推特(Twitter)推文表示中國操縱匯率。隨即美國財政部長梅努欽(Steven Mnuchin)表示:財政部在川普的指示下,將中國列為匯率操縱國(currency manipulator),頓時中美貿易戰場延伸至貨幣戰場。
中國公開承認外匯操縱?
依據美國財政部的新聞稿指出:依據一九八八年的《綜合貿易與競爭力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財政部應分析其他國家的匯率政策。同時依據該法的三○○四款,財政部長應「考量其他國家是否操縱該國與美元之匯率,藉以排除國際收支的有效調整,或取得國際貿易上的不正當優勢」。
梅努欽在川普指示下,將中國列為匯率操縱國,基於此項決定,他與國際貨幣基金(IMF)將共同討論,如何排除中國近來匯率操縱所產生的不正當競爭優勢。
美國財政部新聞稿並進一步表示:中國人民銀行的公開聲明中指出,人行業已累積豐富經驗以及政策工具,將持續創新、增加控制工具,採取必要手段及特定措施,藉以遏止外匯市場上的正向回饋交易行為(positive feedback)。美國財政部將此一聲明視為中國公開承認外匯操縱,且將持續採取此一措施。
匯率操縱,低估(underevaluation)或失調(misalignment)涉及美國國內法、國際貿易法以及國際貨幣法的臨界問題,錯綜複雜。
就美國國內法而言,前述八八年的《綜合貿易與競爭力法》是匯率操縱的主要法律基礎,就匯率操縱的決定標準而言,涵蓋諸多面向,包含貿易與經常帳失衡、外匯干預、匯率政策與措施、外匯存底、資本控制乃至於貨幣政策。
規範外匯操縱兩法案標準有異
除了八八年的法案之外,二○一五年的《貿易促進與貿易執行法》(Trade Facilitation and Trade Act of 2015),在第七○一款進一步要求財政部對於美國主要貿易夥伴的總體經濟與匯率措施向國會定期提出報告,報告內容主要涵蓋美國的貿易夥伴是否持續對美國擁有顯著貿易順差(significant bilateral trade surplus)、重大經常帳順差(material current account surplus)以及持續的單邊外匯干預(persistent, one-sided intervention)。二○一九年五月財政部發布最新的報告中,財政部將中國列為觀察名單(monitoring 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