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3日宣布,為提升行車安全,汽機車自106年起分階段實施「晝行燈」規定,未來新型式機車、汽車若未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將無法領牌。換言之,大家未來白天開車或騎車也會開車頭燈。
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其他新型式小型車自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自108年1月1日起應安裝晝行燈,經審驗合格後,始得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領照。本項規定並不包括使用中已領有牌照之汽機車。
交通部指出,依國外實施經驗,汽機車於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至少可減少白天多車碰撞事故5.9%以上,如以我國100年機車與其他車輛相撞事故資料估算,白天開啟頭燈或晝行燈約可減少26人死亡、6668人受傷。
針對使用中的汽機車,交通部表示除於隧道等路段行駛時應開頭燈外,於其他道路路段行駛時,也宣導鼓勵駕駛人白天開啟頭燈行駛。交通部已函請相關政府機關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及轄管客運與遊覽車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