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告了再說!活化國有地 政府沒有其他方式了嗎?

2016-09-09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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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說,國家當年沒有能力提供適當住房,如今又只用訴訟排除的方式要趕走這些因各種歷史因素住下的居民,「真的非常殘忍」。圖為臥龍街國有地佔用戶第三代黃桂堂與黃麗華拿著小時候和爸爸的合照,感嘆可能被迫離開家園。(陳明仁攝)

人權團體說,國家當年沒有能力提供適當住房,如今又只用訴訟排除的方式要趕走這些因各種歷史因素住下的居民,「真的非常殘忍」。圖為臥龍街國有地佔用戶第三代黃桂堂與黃麗華拿著小時候和爸爸的合照,感嘆可能被迫離開家園。(陳明仁攝)

俄國文學家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這句話用在全台各地因被控占用國有地而遭迫遷的家庭身上,或許並非那麼貼切,因為他們面臨的指控與「下場」大多類似:被國家控告侵占、追討「占用」不當利得、必須搬離原本熟悉的家園到城市的另一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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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開始,政府為了活化國有資產,監察院要求財政部檢討國有土地活化政策,其中之一就是要排除所有國有非公用土地上的「占用」、也就是所謂的違建戶。上頭政策定調,政府各機關開始將國有、市有地活化狀況納入管理考核項目,而為了快速反映「有積極排除占用」,各部會陸續開始清點手中土地、並對居民提告民事訴訟,「罪名」包括違法占用、拆屋還地、返還不當得利等。

20160903-臥龍街國有地佔用迫遷專題.該區域某些巷弄居家.在一連串的訴訟侵佔.追繳租稅.或拆除.走向頹廢破敗.(陳明仁攝)
在政府強力追討下,國有地上的住戶還能待多久?圖為北市臥龍街住戶。(陳明仁攝)

如今光是台北市就有紹興社區、華光社區、公館蟾蜍山、臥龍街等處的居民被國家以類似理由控告,其中華光社區更已被夷為平地,徒留當年「台北六本木」的幻影在草地上遊盪;另外蟾蜍山、臥龍街的訴訟則仍延續至今。唯一相對「有解」的紹興社區則在台大與台北市政府的合作下,以公辦都更方式為居民安置找到出路,未來當地房屋拆除後,居民將可望住進當地興建的公共住宅。

「違建」的形成 政府沒有責任嗎?

事實上,探究在國內被認定「違建」的非正式住居形成原因,其實都和過去政府不完善的居住政策有關。華光社區訪調小組成員徐亦甫說,無論是1949年後大量來台的戰爭移民,或是196、70年代在產業轉型下自鄉村進入城市的移民,都被迫在不完善的居住政策下自己「找個家」。如當年華光社區原是台北監獄旁一塊幾乎沒人想住的田地,許多沒房可住的公務員在上司口頭允諾下在監獄周邊搭房;後來隨城市發展,華光社區一帶成為精華地帶,政府強驅居民、欲以「台北六本木」、「台北華爾街」等更新穎遠大的計畫取代這些所謂「歷史毒瘤」,卻從未想起當年催生這些毒瘤的就是政府自己。

現在全台北市共計還有6500戶的非正式住居零星散落在市區各角落,而過去華光、紹興社區訴訟所留下的抗爭與傷痕,更讓學界及民間團體不斷呼籲政府要正視非正式住居的形成脈絡、並提供住戶完善協商及安置機制。在遲至今年才舉辦的《國土清理活化公聽會》上,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林彥彤指出,台灣做為移民社會,外來人口眾多,來台後在沒有合適、可負擔的房子的前提下為生存而自行找地建房。國家當年沒有能力提供適當住房,如今又只用訴訟排除的方式要趕走這些因各種歷史因素住下的居民,「真的非常殘忍。」

20160907-反迫遷專題-公館蟾蜍山案例-住戶遭台科大控告.遭訴迫遷戶的孫子和可能要搬離的住屋.(陳明仁攝)
對於處理國有地占用,人權團體建議應該先區分占用類型,了解哪些占用是情有可源、哪些是惡意占用,並依此採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圖為蟾蜍山住戶。(陳明仁攝)

「只是就法論法 會讓很多人死去」

林彥彤認為,國家如今要管理國有土地、檢討土地活化政策,應該先區分占用類型,了解哪些占用是情有可源、哪些是惡意占用,並依此採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如果只是就法論法,會讓很多人因此死去。」

政大法律系助教翁燕菁也表示,政府要把人民從一塊土地上趕走,背後除了要有強大、具體的公共利益為後盾,更因為可能侵害人民的基本居住權利而要有高密度的審查及協商,即使過程冗長辛苦、無法兼顧行程效率,還是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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