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龍街迫遷案》遮風避雨半輩子的家 半世紀後市府卻說是侵占違建…

2016-09-0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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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經歷搬遷唯二的見証人、阿嬤黃洪秀英,今年已高齡80歲,然而,遮風避雨半輩子的家,半世紀後市府卻說是侵占違建。(陳明仁攝)

當年經歷搬遷唯二的見証人、阿嬤黃洪秀英,今年已高齡80歲,然而,遮風避雨半輩子的家,半世紀後市府卻說是侵占違建。(陳明仁攝)

「請你告訴我們,我們到底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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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北市六張犁捷運站出來後,往山的方向走,在4、5層樓公寓間,夾雜了幾排只有2層樓高的低矮房舍,路過的人若沒有特意繞進巷子,幾乎難以發現他們的存在。

低調隱身城市 卻沒被遺忘的兩塊地

儘管在現實中的存在相當低調,但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卻沒有一塊地會被遺忘。2000年,台北市政府指福州山公園周遭202、142地號2塊土地是市有地,要求居民拆屋還地,否則就要提告。隔了10年,202地號上的10多名住戶多已確定敗訴搬離,市府又再以請求返還無權佔有房屋為由,對142地號上的19名住戶提告。

自己蓋的房子 幾十年後成「占用」、「違建」

70多歲的黃洪秀英,一談到被告就有氣,「遮攏係溫自己砌欸厝捏!(這都是我們自己蓋的房子耶!)」1958年,政府決定將焚化爐遷出市中心,將原地改建為菜市場。原本所有住在爐內、爐外的居民及衛生大隊成員都得被迫搬家。眾人向市府陳情、希望政府能協助安置,最後認定換得一筆補償金、透過市府買到現在臥龍街131巷的2筆土地供他們居住。

地有了,房則得自己蓋。材料向換帖兄弟借錢買、建造則由衛生大隊隊員們互相搭把手,花了2年的時間在一片荒蕪的田上,一磚一瓦蓋起自己的家。房子完工前,黃洪秀英與先生暫時借住在旁邊大安國小的禮堂裡,地板舖張墊子就睡,日常生活則都得在公共環境下解決。黃洪秀英回憶,當時懷孕的她,每天挺著大肚子到大水溝邊汲水,碰到駐台的美國大兵、還被笑是「乞食郎」。

20160903-臥龍街國有地佔用迫遷專題.當年經歷搬遷唯二的見証人阿嬤黃洪秀.今年八十歲.面對此處從無到有的一草一木.如今可能化為烏有.心中無限惆悵.(陳明仁攝)
黃洪秀英阿嬤面對此處從無到有的一草一木,如今可能化為烏有,心中無限惆悵。(陳明仁攝)

2年後,房子落成,4排2層樓高的房子整整齊齊,還被取了個「臥龍街一條龍」的綽號。看著磚瓦房安穩佇立,一家人不用再搖擺渡日,黃洪秀英當時感到無比滿足,怎知活了半輩子後,原本以為是自己的家,卻突然被扣上「違建」、「佔用」等罪名。

主動詢問也得不到答案 市府一出手就是提告

黃洪秀英的媳婦劉玉玉轉述,當年房子落成後,居民仍隱約擔心房子與土地的所有權問題,主動詢問市府地是誰的,若是市府所購,希望能與市府擬份租約,但卻未得到明確回覆,居民也不知該再向誰詢問。2000年開始,市府提供的202號地上的住戶開始一一被告,142號地居民除了前往聲援,也開始疑惑自己家是否也不合法?想盡辦法找來市府「驗明正身」,然而10年後,10多戶卻也開始一一被告,黃家甚至被要求返還共29萬的不當利得。當年居民取得土地的錢究竟是不是市府所撥、該地是否為遷建基地供居民租用,也成為爭論的焦點。

20160903-臥龍街國有地佔用迫遷專題.迫遷戶第二代黃國華(左).劉玉玉(右)桌上擺滿陳年舊事的資料.娓娓道來.(陳明仁攝)
迫遷戶第2代、媳婦劉玉玉(右)桌上擺滿陳年舊事的資料。(陳明仁攝)

一紙起訴書,讓黃家住了一生的家面臨去留難題,家中成員個個頭大,孫女甚至一度覺得家中壓力大、待不下去,寧願在旁邊公園坐到晚上12點才回家。142號地上居民與台北市政府的官司,一審以敗訴收場。劉玉玉不解地說,4、50年前,市府究竟有沒有撥款購地、遷建焚化爐內外居民,相關文件資料都還有待釐清;且當年居民想擬租約繳租金無人聞問,市府後來也確實幫住戶接了水電,如今卻又突然跑來控告他們要繳不當利得、返還土地,「原本以為是名門正戶,現在卻被說成是小三!」劉玉玉強調,居民如今也都想搞清楚住了超過半個世紀的土地究竟是怎麼來的,若真的有問題,也希望能和市府協商後續安置或補簽租約事宜,只希望市府別把他們當被告、要收回土地。

是要釐清產權爭議 環保局:希望與居民和平共存

環保局官員則表示,當年環保局自知該地產權狀況不明,市府是為了釐清爭議,才向法院提出訴訟,並非為了將居民趕走。而面對居民的困境,官員則急切解釋,目前正在擬定和解條件、討論如何讓不得當利可分期繳交,居民接下來則只要按時繳交使用費就續住,未來若有公共工程需要,則會再依地上物所有權人補償辦法協助安置居民,「我們真的希望能與居民和平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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