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化是李光耀非常重要的政策。他採取的是全面本土化,就是以新加坡的國家認同作為教育主軸,歷史跟語文都要以新加坡本地為主─上歷史課,一定要上新加坡的歷史,語文教材原則上以新加坡本地作家寫的文章為主,他認為必須這樣做,讓大家跟這個地方共存共榮,不然這個國家根本無從生存。
其實,李光耀承認新加坡在地理上是馬來亞的一部分,後來獨立成國家是因為政治的因素,所以沒有所謂的「新加坡華人」,或「新加坡馬來人」,或「新加坡印度人」,而是說大家都是新加坡人;這就跟台北是台灣的一部分,所有台北人都是台灣人的概念是一樣的。新加坡會被逐出馬來西亞,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李光耀當時認為馬來西亞是「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他自認為是馬來西亞人,新加坡的所有人也都是馬來西亞人;可是馬來西亞國父東姑.阿布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 1903-1990)認為,馬來西亞應該是馬來人的馬來西亞,所以就把李光耀跟新加坡逐出去;有學者認為,如果新加坡繼續作為馬來西亞的一部分,李光耀很可能會當選馬來西亞總理,而這是東姑不願意看到的。
新加坡獨立之後,李光耀在各方面其實是採取「去中國化」的政策,絕對不能讓大家覺得這個地方是一個中國人的社會。新加坡的開國元勳拉惹勒南(Sinnathamby Rajaratnam),他是人民行動黨的三個創黨人之一,在一九六五年的時候就確立新加坡的種族策略是:第一,一定要消除新加坡華族強調的中華特質,以避免其他種族和鄰國視新加坡為中國海外勢力的延伸;第二,認定馬來族就是原住民,賦予馬來族原住民的身分,尊重馬來族的生存地位;第三,在憲法之前各族地位一律平等,確立新加坡為多元種族、多元文化和多元語言的國家;第四,透過經濟的蓬勃發展與成長,讓各族均蒙受其利;第五、行政、司法和官僚體系都應顧及種族的敏感性,不論種族背景,唯才晉用。另外,不以種族作為政黨的標準―在馬來西亞,原是以種族區分政黨,馬來人的政黨叫作巫統,華人組織了另外一個政黨叫作馬華公會,印度人有馬來人國大黨,但是李光耀認為這樣不行,所以要求新加坡不得以種族作為申請政黨的標準。
一九八九年,新加坡政府要求所有的組屋─新加坡公營的住宅,要採取種族比例分配,也就是新加坡不容許有像台灣的眷村或竹籬笆這樣的東西存在,不可以有單一種族聚集的情況出現。所以,新加坡政府依照人口比例規定每一棟公寓跟新社區的華族,每一棟公寓不得超過八十七%,每一個社區不得超過八十四%;馬來族,每一棟公寓不得超過二十五%,每一個社區不得超過二十二%;印度人跟其他種族的人,每一棟公寓不得超過十三%,每一個社區不得超過十%。組屋基本上是新加坡政府的公地,所以可以做這樣的限制。當然,在民主國家看來,這種規定匪夷所思,因為人民應該有居住的自由,但是李光耀認為,絕不允許形成單一種族聚集的區域,所以做了這樣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