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禮讓行人、大車禮讓小車…,這是不變的「真理」!?自行車事故急速攀升,而根據調查,國內自行車事故發生原因的首位,就是自行車騎士自恃快車應讓慢車,即使在快車道或依交通規則自行車應讓車時,也未能禮讓的緣故。此外,部分自行車騎士視交通號誌為「僅供參考」,舉凡紅燈右轉、任意逆向及橫越道路,都是在拿自己與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最近我家附近新增了好幾個YouBike的據點,左鄰右舍的年輕人都額手稱慶。殊不知有些無德的自行車騎士總拿自己的方便當隨便,在人行紅磚道上衝來衝去,嚇得我好幾次差點摔倒,總是夭壽哦!」年近七旬的笑笑阿嬤越說越笑不出來。
什麼?騎自行車就是圖個方便,還要遵守什麼交通規則!?自行車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慢車,雖然相對汽、機車、客貨車、公車巴士等完全電動車的行駛速度較慢,但跟所有車輛一樣,自行車上路也須遵守交通號誌及規則;且原則上騎樓、人行紅磚道及斑馬線都屬於行人,自行車應該牽行;在人行道急駛,或大聲按車鈴要求行人讓路,不但危險、沒禮貌,更是乞丐趕廟公的跋扈行為。
根據警政署的分析,近年國內自行車事故激增,因自行車為第一責任肇事車輛而衍生的人員傷亡事件也越來越頻繁。惟整體來看,自行車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不外乎,「未依規定讓車、轉彎不當、違反標誌及號誌管制、逆向行駛、橫越道路不慎」等。其中「未依規定讓車、轉彎不當、違反標誌及號誌」更常居「三害」,以2017年為例,就分別依序占了所有8106件自行車事故發生原因比例的18.39%、13.72%、10.54%,平均每2件自行車事故中就有近1件難脫這3種原因。
自行車也是「車」!用手機、沒戴安全帽都得罰
部分自行車騎士行駛一般道路時不把自己當「車」,逆向、橫行、闖紅燈樣樣來,轉彎也不讓直行車,總認為來往汽、機車都理所當然應該禮讓自行車才對;而當這些自行車騎士一旦騎上騎樓、紅磚道甚至公園時,又過分把自己當「車」,一副行人弱勢、擋我者死的囂張模樣,真的是不闖禍也難。
交通隊人員表示,鐵馬代步雖是很好的運動與休閒,但自行車也是車,騎乘時心情放鬆無妨,但還是必須有一定的態度,舉凡騎乘自行車時使用手機、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都有可能受罰;尤其現今全民反酒駕,自行車酒駕也同樣不能被容忍!根據今年6月全新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來自行車酒駕經交警攔檢超過酒精濃度標準,罰鍰將提高至600~1200元,拒絕酒測者更將直接開罰2400元。
看看2018年的最新統計,全年自行車事故造成了117人死亡、1萬3340人受傷,其中死亡人數占所有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780人中的4.2%,受傷人數也占所有交通事故受傷人數42萬6799人的3.1%,且比例都有持續攀升的趨勢。由此就能體會交通法規對自行車的規範並不苛刻,因為,唯有自行車騎士都能名符其實地發揮人人禮讓的「騎士精神」,鐵馬馭風才能成為健康又快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