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中貿易戰由關稅打到貨幣戰,在2019年8月6日,美國財政部突然宣布將中國列為正式匯率操縱國。美國決定匯率操縱國法律依據有「1988年綜合貿易暨競爭力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及「2015貿易便捷化暨執行法」(Trade Facilitation and Trade Enforcement Act of 2015)。中國事實上並不符合美國根據「2015貿易便捷化暨執行法」所定匯率操縱國的主要三項認定標準,第一,對美國貿易順差超過200億美元。第二,經常帳順差占GDP(國內生產毛額)比率超過2%。第三,持續性進行單邊外匯市場干預,且年度內反複進行淨外匯購買金額超過GDP的2%。
從美國正式宣布將中國列為匯率操縱國的前一周公布的匯率報告中的一張表格,可以清楚看出,大陸只有一項達到「匯率操縱」的標準,但美國仍列入觀察名單,大陸對美貿易順差超過200億美元很多,就列入觀察名單,代表美國也不一定按標準在做。國際貨幣基金(IMF)隨即在9日發布的年度對中國「第四條款磋商」(ArticleⅥ )報告明確指出,「估計結果顯示,人民銀行幾乎没有進行外匯干預」。
台灣在美中貿易戰,可能「受惠」轉單效應,應注意美國操縱匯率的三項認定標準。在經常帳順差占GDP不能超過2%方面,台灣向來都超過很多,以台灣特殊的環境,是很難符合標準。在市場買匯干預方面,過去12個月沒有、但過去八個月有,所以最近一次的匯率報告中,美國是用黑字在這項寫出「YES」。所以台灣已有1.5項超標(一項經常帳順差占GDP比率超過2%、半項是反覆干預匯市)。而最近一次美國公布的上半年匯率報告中,台灣對美貿易順差有160億美元(以美方數據為準),已經是歷來最接近200億美元的,如果今年或是明年的「轉單效應」,使得對美貿易順差增加,萬一達到200億美元,可能被美國列入匯率操縱國觀察名單,影響不可小覷,如何應對,應未雨綢繆。
2016年12月8日,美國CBS News曾有一篇專論,Who’s the bigger currency manipulator, China or Taiwan?列舉數據,直指台灣在證據上比中國更符合匯率操縱者角色。如再加上當下之數據,或是明年可能惡化的數字,台灣更應警惕。
The trade war is more than a trade war,貿易戰既不限於貿易戰,身為全球價值鏈重要環節的台灣,在經濟、貿易、科技、金融及軍事,都很難自成一局,尤其在市場、原物料、上下游、供應鏈上,固對全球經貿貢獻甚多,但另一方面,亦諸多受制於人。長期的貿易戰,台灣絕非受益者,如旁及其他層面的戰爭,則必將成為受害者。
*作者為前行政院長,東吳大學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