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反送中」抗爭延燒3個月後,特首林鄭月娥終於在4日傍晚正式宣布「撤回修例」,但對於反對民眾的「五大訴求」,林鄭月娥除「撤回」外幾乎全數否決。香港民主派人士對此多認為無法接受,林鄭月娥5日中午11時許召開記者會,再次強調「撤回」就是「撤回」,沒有其他考量與算計。與會媒體多半聚焦在林鄭為何拖這麼久才願意撤回修例,她回應他只想帶領香港尋找出路、打破困局。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全名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是由香港政府提交立法院審議,想要解決香港與中國大陸、澳門、台灣等地的嫌犯引渡問題。但因香港民眾對中國司法抱持疑慮,又擔心中國當局藉此法案將黑手伸進香港,因此今年4月3日該法案在立法會完成首讀,在香港漸漸引發抗議聲浪。
5月20號,特區政府要求立法會繞過法案委員會,在6月12日直上大會審議條例,引發港人6月9日上街遊行反對。6月12日當天,更爆發「反送中」群眾包圍立法會,揭開了長達3個月的「反送中」抗爭序幕。林鄭月娥6月15日雖然出面表示將「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以便政府有足夠時間重新諮詢,也向民眾作更多解說。7月9日,林鄭又說逃犯條例修訂已「壽終正寢」,但她始終不願撤回草案,也讓「反送中」的抗議與衝突持續擴大。
「撤回」與「暫緩」有何不同?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款,法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後,只有「押後」或「撤回」法案,並沒有所謂「暫緩」處理的選項。如果將「暫緩」解釋為「押後」,根據《議事規則》第29款規定,在第六屆立法會於2020年7月完結前,政府只須就押後二讀的法案提前12天通知立法會,即可恢復條例草案二讀。
至於所謂「壽終正寢」,則被民主派和「反送中」人士批評,林鄭就是不願按照《議事規則》規定正式撤回修例,只是玩弄文字遊戲、說些政治語言。香港時事評論員林和立對BBC表示,林鄭月娥身為一個地方官員,沒有真正的權力收回北京政府的政策。林鄭無法明言「撤回」,因為這會丟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臉。
另外一方面,由於林鄭不願跟反對群眾溝通,香港警方鎮壓行動又屢屢被質疑執法過當、甚至與黑道勾結(至少放縱滋事者對抗議民眾與普通市民行兇),3個月來每逢周末香港街頭就會出現大規模示威。反對群眾的訴求從原先的「撤回修例」,上升為「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收回暴動定性」、「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立即實行雙真普選」的「五大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