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靜儀:勞動部雖有相關要點 卻無明確罰則
綠委林靜儀也指出,勞動部雖然有推出颱風天相關要點,勞工可以不去上班,去了得付雙倍工資,卻沒有明確罰則,所以才會發生櫃姐不去上班,百貨空櫃會有高額罰款;談到修法概念,她說,在颱風天上班的工作除非是醫院急診或是公共運輸系統,其他行業應該要被國家直接認定不該上班,「這個假不是假期,而是減少災害的概念」。
林靜儀說,百貨業不出勤只是影響大家無法看電影、買衣服,這應該是共識,所以她也支持百貨業應該要在颱風天停業,而百貨業對於未出勤的櫃哥櫃姐所提出的高額罰款,應該都是違法了,未來她也會像勞動部檢舉。
鍾孔炤提案修法 盼勞工颱風假規範與公務員統一
鍾孔炤指出,目前勞動部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中,只有規範雇主「宜」不扣未出勤勞工工資,或是「宜」給勞工雙倍薪資,這個宜代表可以也不可以,沒有強制性,這也造成其他行業勞工朋友得在颱風天出勤,產生個人健康的傷害。
因此,鍾孔炤說,他在上個會期已經與林靜儀及其他委員連署提出在《勞動基準法》第40條增訂40-1條,讓勞工面臨颱風天雇主出勤要求時,薪資能有法律明文保障,而非只透過沒有強制性的行政命令,也希望勞工在颱風天時能比照公務員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上班,而非還得等個別雇主通知是否上班。
但鍾孔炤也說,這樣的法案必須有配套措施,例如醫院不可能通通關門,在颱風天出勤應該有配套措施,讓颱風天出勤時比照國定假日,出勤得給付雙倍薪資與交通津貼,透過法律明文讓規範不再是「宜」;至於哪些行業適用?鍾也說,這就要交給勞動部去認定。他最後也說「勞工值得更好,沒有勞工沒有事業,事業應該把勞工當成公司的資產來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