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市地重劃有什麼不好?政府不是告訴人民,所謂市地重劃是一種「將土地交換分合的手段」,把不整齊的地整一整,換位置再交還給地主,重劃後地價還會上漲,地主跟政府不是兩蒙其利嗎?
但這只是片面的說法,實際上扣除地主要負擔的工程費,配還給地主的土地已大幅縮水。如果領回的土地面積不符合最低建屋標準,這些地主只能領錢走人,實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被連根拔起。
鳳山車站重劃案就有許多這種住戶,有的7、80歲的老人家配回的土地只有8坪,而最小建築面積是20坪,他要跟市府買12坪才能再蓋房子。然而這些人都已無謀生能力,雖然家已破舊,但至少還有自己的家可住。遇到這個重劃案,他們只能拆屋走人,成為市地重劃的犧牲者,何來兩蒙其利?
而許多縣市政府藉市地重劃揩人民的油,國家收取稅金,本來就有義務提供人民基本需求的公共設施,這要由公務預算支出,但市地重劃卻把這些費用轉嫁給地主負擔,還可以賣容積給地主或建商賺錢,相當不合理。
所以,真正因為市地重劃而兩蒙其利的只有政府跟財團。而他們也連手編織了一個謊言,稱「進步的城市,一定有人要犧牲。」這真是一句鬼話。反之,真正進步的城市,必定是照顧弱勢、讓人人得到公平機會的地方。
因此不論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都不應該以驅逐弱勢為手段,而是讓所有人共存共榮,一再上演土地掠奪,必定引來更多抗爭。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