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純網銀7月底正式通過3家「純網銀」籌設資格,不過,具有「國家隊」血統的將來銀行,最近傳出投資25%的兆豐銀行,希望派銀行業務部門主管擔任將來銀行董監事,遭金管會以違反「金金分離」原則打回票,導致兆豐萌生撤資念頭,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10)日舉行記者會,公佈《純網銀董監事派任原則》,強調投資純網銀之本國銀行,得指派「非業務部門經理人」,或由金控負責人、經理人出任。對於兆豐銀行喊撤資,顧表示,「我們會與團隊溝通。」
「金金分離」原則又稱寶佳條款,當初係防止銀行與金控投資人,同時在二家以上之銀行推派董監事,衍生「競業禁止」之疑慮,「金金分離」原則今年初上路,雖然對於市場派「插旗」行為有明顯的遏止作用,但卻意外地衝擊到3家純網銀之董監事推派。
據了解,由於近日將來銀行大股東兆豐銀行,最近在指派董監事過程,因為推派兆豐銀行業務部門主管,金管會方面以違反「金金分離」原則,要求兆豐推派其他人選。由於3家純網銀當中,每一家都有本國銀行或外國銀行投資,金管會如果貫徹「金金分離」原則,那麼每一家銀行都無法推派業務部門主管,擔任「純網銀」董監事,由於兆豐銀行預定投資將來銀行的股權比率高達25%,兆豐擔心,推派非銀行背景的董監事到將來銀行,未來恐將無法貫徹對將來銀行之監督。
金管會今天舉行中秋記者會,顧立雄有備而來,準備了《純網銀董監事派任原則》,針對本國與外國銀行,投資3家純網銀後,如何在董監事推派上,避免發生「利益衝突」行為,畫出了一道紅線。
顧立雄表示,純網銀董監事處理原則,基本上,回歸到金管會先前頒布之《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守事項準則》進行審查,其中,金管會方面推定「無利益衝突」部分,包括在台無據點之外國銀行負責人(例如日本樂天銀行董事長)、本國與外國銀行在台非業務部門經理人、銀行轉投資非銀行事業之負責人(例如聯邦銀轉投資之聯邦租賃)、金控負責人、以及金控轉投資銀行以外之金融事業負責人(例如富邦人壽)。
至於推定有利益衝突部分,則包括本國銀行或外國銀行在台子行之董事長總經理,本國銀行與外銀在台與純網銀業務相同之業務部門經理人。金管會方面原則認定,銀行之業務部門經理人,任何純網銀從事之業務,包括存匯、授信、國外部、信託,乃至於一般分行經理,均不得擔任純網銀之董監事。財務、法務、資安等非業務部門經理人,則推定無利益衝突。
顧立雄表示,根據《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守事項準則》,純網銀之董事長、總經理必須專任,董事長不可兼任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