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獎得主薩克思談廢死:民意不能是政策制定的決定性因素

2016-09-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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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暨2014年唐獎法治獎得獎人奧比.薩克思26日指出,公眾輿論不能是政策制定的決定性因素,政策制定者不能因社會不喜歡特定的族群,就以輿論支持為理由,合理化剝奪這些族群基本人權的政策。(陳伯聖攝)

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暨2014年唐獎法治獎得獎人奧比.薩克思26日指出,公眾輿論不能是政策制定的決定性因素,政策制定者不能因社會不喜歡特定的族群,就以輿論支持為理由,合理化剝奪這些族群基本人權的政策。(陳伯聖攝)

南非人權鬥士、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思(Albie Sachs)26日指出,公眾輿論不能是政策制定的決定性因素,政策制定者不能因社會不喜歡特定的族群,就以輿論支持為理由,合理化剝奪這些族群基本人權的政策,例如實施死刑、禁止受刑人行使投票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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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獎基金會2年前首創「唐獎」,薩克思因畢生對普世人權與正義所做的貢獻,成為首屆「法治獎」得主。今年是他第3度訪台,擔任第2屆唐獎頒獎人,他26日參加台大法學院公法學研究中心的座談,與台灣學者討論憲法。

這場座談由大法官及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台大法律系教授許宗力主持,同樣是大法官被提名人的黃瑞明、詹森林也都全程參加。

回答與會者提出公眾輿論如何影響他對政策制定的看法時,薩克思主動提到死刑存廢的問題。他指出,主張維持死刑者總是以民眾支持死刑為理由,認為不該廢除死刑,支持死刑的法官也會說,他們並非追逐民意,而是意識到民意,把民意放在心上;但是,民意「不可以是決定性因素」,就像在父權社會,用做民調來看性別歧視的問題也不是正確的方法。

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暨2014年唐講法治獎得獎人Albie Sachs奧比·薩克思26日出席「In coversation with Albie Sachs與奧比·薩克思的憲法對話:由南非與台灣近來若干事件看憲法」。(陳伯聖攝)
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思26日針對受刑人不得享有投票權的問題提出看法。(陳伯聖攝)

薩克思談受刑人投票權:保障被歧視族群的人權特別重要

薩克思也提出受刑人不得享有投票權的問題。薩克思表示,反對受刑人有權投票者主張,受刑人不受社會歡迎,不需要把資源用在他們身上;但他指出,一個特定族群受不受社會歡迎,不該作為排除他們受基本人權保障的理由,投票是每個人的權利,而對於社會上被歧視的族群、不被喜歡的少數、處境不公平的人而言,保障他們的基本人權更是特別重要。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02 年裁決讓受刑人享有投票權,南非法院也曾授權政府立法,全面保障受刑人投票權,但南非的受刑人現在僅在某些狀況下得以投票,例如案件上訴時。薩克思指出,政策制定必須依保障基本人權的原則,雖然這樣做可能會讓民眾不高興,但仍須以這些原則為基礎。

前南非大法官薩克思頒獎給本屆法治主得獎人阿爾布爾。(唐獎提供).JPG
前南非大法官薩克思頒獎給本屆法治主得獎人阿爾布爾。(唐獎提供)

阿爾布爾談廢死:政策制定應以事實證據而非意識形態為基礎

本屆的唐獎法治獎得主、加拿大國際法學家路易絲.阿爾布爾(Louise Arbour)也致力於爭取受刑人的基本權利,包括投票權在內,而她在24日的記者會上,也被問到台灣民意不支持廢死的問題。

阿爾布爾指出,在很多國家,能達成廢除死刑目標都不是因為民意所致,而是因政治領導者具有進步、有啟蒙性的想法。她指出,任何現代化的國家都會同意,政策制定應有事實證據作為基礎,而不是以意識形態為基礎,或者更糟糕的是以選舉利益為考量,或者以民意為政策制定的基礎。

阿爾布爾表示,如果拿證據來檢視,是沒有理由支持死刑的,包括加拿大在內,很多國家都從「暫緩執行」死刑開始,達成廢死目標,死刑仍是選項,但不執行,5年、10年或20年過後,民眾就可知道,犯罪率並不因不執行死刑而增加,被害者家屬也會了解,廢死才是有公共利益的,因為再進步的司法都會有錯誤判決,任何社會都難以承受無辜者被執行死刑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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