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表示,考量軍公教人員去年調薪3%,私立學校教師薪資也調整,因此決議讓私立高中職學費自108學年度起調漲3%,並由教育部經費來支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戴淑芬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去年軍公教人員調薪3%,私立高中職教師本俸薪資也比照公立學校教師調整,因此教育部也考量是否要讓私校高中職調漲學費,經過一段時間研議後,決議讓私立高中職學費自108學年度起調漲3%,並於今年7月26日公布。
根據國教署資料,高中職學費包含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等,學費由教育部統一規定且全國一致,雜費、代收代辦費則由各地方主管機關訂定;107學年度高中職學費為新台幣2萬2800元,調漲3%後,108學年度起為2萬3484元。
配合十二年國教上路,教育部推動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學費由教育部補助。戴淑芬表示,根據國教署預估,私立高中職學費調漲3%後,今年8月至12月需1.7億元經費,109年需4.1億元經費,將由教育部經費支應,不會增加家長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