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本職兼任教師不納勞基法」 高教工會籲全數適用保障

2016-10-19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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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1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編制外教研人員應全面一體適用納入《勞基法》保障。(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1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編制外教研人員應全面一體適用納入《勞基法》保障。(高教工會提供)

為爭取大專編制外教研人員之勞動權益,高教工會自2015年便開始積極訴求,要求勞動部,應立即將全國編制外教研人員,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以解決長年來大專兼任教師、專案教師、博士後研究人員、教練等編制外教研人員「既不適用《教師法》,也不適用《勞基法》保障」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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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表示,為期1年多的推動,原本以為教育部、勞動部終於願意正視編制外教師的勞動處境。然而勞動部於9月26日的公告的草案中,竟然僅願意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其他專案教師、約聘教師等編制外人員,依舊被排除在保障之外。

此外,勞動部甚至在「兼任教師」的範疇內再度切割,於草案中僅讓「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受到《勞基法》保障。

高教工會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勞動部此種切割作法表達強烈反對。高教工會指出,在勞動部往年的歷次《勞基法》擴大適用公告當中,從未發生過像今日兼任教師之狀況,在公告擴大適用於某種職業別之中,卻又切割掉「具本職」的勞工。

「具本職者不受保障」 恐為資方大開後門

高教工會表示,是否適用《勞基法》,依法應考慮的是該行業及其中之工作者,有無不得適用《勞基法》的特殊情事,絕非如此次,根據受雇者是否同時有其他職業,而僅將沒有本職者適用《勞基法》,再把具本職的工作者排除。

高教工會也指出,過去各行業在適用《勞基法》的過程中,從未有依據「有無本職」而進行的差別待遇案例,顯然已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且若隔出「具本職不適用保障」的區別,將成資方逃避勞動保障的後門,校方為節省人事成本,將傾向聘用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導致無本職教師失去機會,造成「無保障者排擠有保障者」。

高教工會更表示,已接獲許多兼任教師反映,有學校已開始調查有誰具本職、誰未具本職;更有兼任教師表示,遭到學校口頭告知,下學期開始會盡量只聘任具本職的兼任教師。

學期間「有無本職」轉換 恐成法規施行大混亂

高教工會也認為,此草案另一問題是:若兼任教師在任職期間,辭去另一份正職工作,導致出現「有無本職」的轉換,學校就變成要為其提供《勞基法》的權利?這種錯誤區分導致的法理謬誤,適用上必將造成混亂。

高教工會並要求,勞動部應修正草案,廢止其對編制外教研人員、教師排除適用《勞基法》的命令,立即指定「編制外教學、研究及專業人員」全數適用保障,拒絕任何毫無勞動保障的「法外孤兒」繼續在校園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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