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昨日尚未完成的條文審議,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19日在行政院再次召開「電業法」修正草案審查會議。該草案經連續兩天的馬拉松式審查,已完成全數96條修正條文的審查程序,並將於20日提送院會討論,通過後函送立法院審議。
張景森:健全電業經營及公平競爭 保障用戶權益
張景森表示,感謝經濟部對《電業法》修正草案的努力,以及所有出席代表的修正建議,讓該修正案順利完成審查程序,以利明天行政院會順利通過,期許這項修正案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使開發國家電力資源,促使電能有效供應,並藉健全電業經營及公平競爭,保障用戶權益,以平衡電業的權利及義務等修法目的可以落實。
經濟部表示,依民國91年公布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規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在大多數民眾共識下,現政府已規劃於114年達成此一目標;另於104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會議後,各國亦同意竭力抑制溫室氣體排放,因此,在此國內外情勢發展下,全力發展綠能,啟動國家能源轉型工程,是我國當前施政的重要方針。
經濟部指出,在穩定電力供應前提下,重新架構我國電力市場運作方式,並建立多元供給、公平使用及自由選擇的市場,期盼透過此次法律的修正,建立市場運作的法律框架,達成國家的能源轉型。該部經參酌相關法規及各國立法例,針對當前與未來電力市場發展情況,擬具該法修正草案。
放寬再生能源售電限制 台電也要轉型
在發電市場部分採綠能先行為原則,首先將開放再生能源得透過代輸、直供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等方式銷售予用戶,放寬過去對再生能源售電的限制,待管理配套、法制運作順暢、市場成熟穩健發展之後,再開放其他傳統能源直供、代輸與一般售電業,以逐步修法方式達成。此外,為保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在發電業及輸配電業專業分工後,得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