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議題在立法院與法學界引起關注,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在2015年全面施行之前,支持與反對陣營大打法律戰,但仍靠臨門一腳才促成美國平權歷史的重要發展。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013年6月,以5對4票裁定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組合的《婚姻保護法》(DOMA)與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號創制案》(Prop8)均違憲失效,等同宣告同性婚姻正式在美國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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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最高法院再度聽取多州有關州法禁止同性婚姻的案例。多數大法官認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各州禁制同性婚姻的法律違憲,婚姻平權適用全美各州,包括至今仍強烈反對的南方保守州。
婚姻平權涉及法律、政治、宗教與社會,是美國長期紛擾的議題,即使最高法院作出裁決,仍不保證未來不會翻盤。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席大法官目前有一空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仍強調,若當選,屆時提名的大法官必須支持同志社群權益、女權和人權。
美國婚姻平權發展與政治社會變化息息相關,婚姻保護法是柯林頓執政時期,共和黨主導的國會打算將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文字寫進憲法,民主黨的柯林頓政府被迫妥協下的產物,但婚姻保護法造成不少同性伴侶終身遺憾,許多年長同志已不能再等。
今年88歲的伊迪絲.溫莎(Edith Windsor)的婚姻伴侶於2009年過世,溫莎得繳交36萬3053美元的稅款才能繼續住在妻子名下的房子,溫莎憤而提告,全案最後走向最高法院,成為推倒婚姻保護法、實踐美國婚姻平權的臨門一腳。
除了溫莎的故事感動全美外,政治力介入也是主要因素。
總統歐巴馬於2012年5月在美國廣播公司(ABC)專訪中公開表態,成為首位力挺同志權益的美國總統,歐巴馬政府後續仍高調推動同志就業與跨性別者平權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