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10月1日——丹麥成為全球首個法律承認同性註冊伴侶關係的國家 寫下同志平權運動里程碑

2018-10-0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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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全國同志組織」領袖艾克瑟爾(左)與埃吉爾(右)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的市政廳註冊登記,成為全球第一對締結伴侶關係的同志情侶。(美聯社)

「丹麥全國同志組織」領袖艾克瑟爾(左)與埃吉爾(右)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的市政廳註冊登記,成為全球第一對締結伴侶關係的同志情侶。(美聯社)

28年前的今天,丹麥成為世界上首個法律承認同性註冊伴侶關係的國家,同一天也誕生全球第一對締結伴侶關係的同志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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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丹麥全國同志組織」(Danish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ays and Lesbians)等同志運動團體的多年努力下,1989年6月7日,丹麥通過《註冊伴侶法》(Act on Registered Partnership),承認同性註冊伴侶關係(丹麥文為「registreret partnerskab」),並於同年10月1日生效,成為全球第一個法律承認同性結合的國家。

在《註冊伴侶法》生效當天,「丹麥全國同志組織」領袖艾克瑟爾(Axel Lundahl-Madsen)與埃吉爾(Eigil Eskildsen)在首都哥本哈根(Copenhagen)的市政廳註冊登記,成為全球第一對締結伴侶關係的同志情侶。

艾克瑟爾與埃吉爾成為全球第一對締結伴侶關係的同志情侶

丹麥的同志情侶必須符合以下一種要求方能登記註冊:(1)其中1方必須是丹麥公民並住在丹麥;(2)雙方在丹麥居住超過2年,北歐芬蘭、冰島、挪威公民可被視為丹麥公民以符合居住要求。

同志註冊伴侶可享有異性戀夫妻的許多權利,包括繼承、保險、退休金、所得稅減免等,而同志註冊伴侶若要脫離這個關係的程序就跟異性戀夫妻離婚一樣,必須經過法律程序。

2012年6月,丹麥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並同意同志有權在教堂舉辦婚禮

然而,雖然丹麥是全球第一個承認同性註冊伴侶關係的國家,但由於保守派勢力的強烈反對,丹麥的同性婚姻合法化過程比冰島、挪威、瑞典等其他北歐國家緩慢,一直到2012年6月7日,丹麥國會才終於投票通過同性婚姻法案,並同意同志情侶有權在教堂舉行正式婚禮。該法案在同年6月15日生效,丹麥成為全球第11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先前註冊的同性伴侶關係也可轉為婚姻關係。

2012年丹麥同性婚姻合法化後,第一對在丹麥教堂舉行婚禮的同志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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