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識教育的處境,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例子,而通識教育裡的教師們,更長期處在高等教育的邊緣地位。
雖然歐美各大學推動通識教育行之有年且成效卓著,其中如美國名校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或芝加哥大學等,更是以其博雅的通識教育內涵而聞名於世。但是在台灣,從民國73年開始推動通識以來,通識教育便一直是大學教育裡最邊緣化的課程。遠的就不說了,那種讓不同學院的學生修習一、兩門其他學院的課以權作通識的時代,大概就只是虛應故事的通識教育而已;即使後續有許多學者大力倡導通識而逐漸提高通識教育的學分數及其較完整的課程架構,但是也沒有真正改變大學教育裡的主政者(公立大學的校長或私立大學的董事會)對待通識的心態,更不要提大學裡大多數專業系所的教授們,他們對通識自始至終便抱持著嗤之以鼻的輕蔑態度了。
於是,主掌通識課程業務的通識中心,在許多大學裡根本就是行政部門的下屬單位,沒有專聘通識教師的情況下,只好請專業系所的教授們來兼任開課,然後又回到那種「把專業課程簡單化就是通識」的課程架構;當然,也有很多大學是聘有專責的通識教師,但是有趣的是,這些通識教師在大學系統裡,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一群沒有專業學術能力的教師,所以只能開設通識課程。雖然仍有一群為數不少的通識老師,在各個不同的大學裡努力教學與宣揚通識理念,但是現實的情況卻是:仍舊撼動不了台灣高等教育的主政者及絕大多數專業教師的成見。
通識教育、通識課程及通識教師,在台灣的大學系統裡一直處於邊緣角色,早已是既成的事實。以教育部推動的大學評鑑為例,更可以明顯看出通識教育及通識教師的卑微地位。
最早的通識評鑑,是教育部顧問室的「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分別於2004年針對獲得研究卓越經費評鑑補助的7所大學、2005年針對9所師範院校、及2008年針對獲得研究卓越經費補助的11所大學進行訪評,不過可惜的是,所有評鑑結果僅為參考性質,並不具任何獎懲機制。換言之,這些接受通識訪評的大學,原本也只是把它當成履行教卓計畫的一部份義務而已,倘若真有某些大學認真準備這次的通識評鑑,所爭者大概就是面子問題罷了。至於真正把通識教育當成高等教育的核心精神的大學,恐怕更是微乎其微。
到了第一週期的系所評鑑(2006-2009),雖然高教評鑑中心一直強調尊重各大學的自我定位,但是有鑑於評鑑結果與各大學的獎補助款甚至招生名額息息相關,使得所有大學莫不卯足全力來「準備」評鑑。其中,最值得玩味的是,由於這一波的大學「系所評鑑」並未將通識納入訪評內容(此時的通識僅為大學「綜合校務評鑑」裡,隷屬在教務系列的一個小項),所以在這四年的評鑑週期裡,各大學的通識教育突然大幅萎縮,無論是經費設備、課程架構、或教師人數規模,盡皆如此。以筆者任教的大學為例,當時便是把所有通識專聘教師全部移轉聘至各系所,其理由便是「避免浪費了師資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