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台為符自製率門檻都排談話性節目? NCC:會送諮詢委員會認定

2016-10-2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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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官員表示,電視台是否能將談話性節目充當綜藝節目,仍須送認定。(取自維基百科,Solomon203攝/CC BY 3.0)

NCC官員表示,電視台是否能將談話性節目充當綜藝節目,仍須送認定。(取自維基百科,Solomon203攝/CC BY 3.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公告無線電視與衛星頻道本國自製節目規範,新的法規上路後,是否將導致頻道業者在8點到10點黃金時段(兒童節目5點到7點),避開上述類型節目,改以成本較低的談話性節目取代,NCC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表示,綜藝節目定義,係指以音樂、歌舞、才藝表演、短劇等元素為內容之節目,自製率規定上路後,初期將先交由業者自行認定,談話性節目即便加入歌舞等元素,未來在是否屬綜藝節目若產生疑義,將送諮詢委員會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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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NCC統計,國內130多個境內衛星頻道當中,營運計劃中明確記載提供兒童節目的頻道數有76台,明確記載提供戲劇、電影(含紀錄片)、綜藝的頻道數有72台,佔了所有頻道的一半,其中,又以資訊綜合台最多。

內容事務處專門委員陳金霜表示,資訊綜合台目前晚上8點到10點,如果已排定播出談話性節目,例如年代綜合台「新聞哇哇哇」、新聞節目;基本上,即無須適用黃金時段播出本國自製戲劇、電影或綜藝節目的規定。

不過,目前尚未在上述黃金時段播出本國節目的業者,未來如果為了成本考量,要改播談話性節目,首先,談話性節目並不符合綜藝節目定義,其次,若大家都播出同質性高的談話性節目,是否能為觀眾接受都將是疑問。

黃金益表示,NCC訂定本國節目自製率規範,對資訊綜合台、戲劇、電影台影響較大,未來資訊綜合台談話性節目,增加音樂、歌舞等元素,是否能符合綜藝節目定義,未來在評鑑換照過程,將交由諮詢委員會認定。

黃金益強調,黃金時段節目,是否符合本國自製戲劇、電影與綜藝節目,實際執行過程雖然會先交給業者先行認定,未來若在認定上產生疑義,例如,談話性節目增加歌舞單元,是否符合綜藝節目定義,NCC在實際執行上,一定會有操作性定義。

黃金益強調,NCC在推動本國頻道自製率過程,已對目前各頻道實際現況與產製能量進行調查,綜藝節目可以帶動本土文化與流行經濟,讓台灣掌握文化話語權,節目若做得好又可以賺錢,未來在推動自製節目認定,一定會有更細膩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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