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人民參與,內政部今公布聽證制度作業要點及9主持人

2016-10-27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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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27日通過「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未來相關審議小組只要認為有需要都能舉辦聽證,當事人也有提出建議舉辦聽證的權力。圖為內政部部長葉俊榮。(陳明仁攝)

內政部27日通過「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未來相關審議小組只要認為有需要都能舉辦聽證,當事人也有提出建議舉辦聽證的權力。圖為內政部部長葉俊榮。(陳明仁攝)

為了回應反南鐵東移團體所提出的民間參與及與公部門辯論訴求,內政部今(27)日通過「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未來相關審議小組只要認為有需要都能舉辦聽證,當事人也有提出建議舉辦聽證的權力。同時,內政部也遴選出包括政大地政系教授陳立夫、負責為文林苑王家辯護的律師蔡志揚等在內的9名聽證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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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南鐵東移團體在都市計畫審議的過程中,由於一直無法獲得與台南市政府及鐵路工程處等需地單位平等辯論的機會,因此訴求必須舉行聽證,但內政部卻以沒有法規可依循為由拒絕,最終通過南鐵東移的都市計畫變更案。除了居民不滿,大法官也在2次釋憲中認為,都更及市地重劃機制中,應該要給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及辯論的機會,在在突顯內政部民間參與機制的不足。

為了回應大法官釋憲及民間團體壓力,內政部開始籌劃聽證制度,並在今日的部務會報中通過聽證作業要點。內政部長葉俊榮說,內政部負責審議都市計畫、市地重劃、都更、土地徵收等案件,議題多元,且決策影響深遠,為了保障人權、強化決策品質,因此制定新的作業要點,作為未來舉行聽證的依據。

內政部這次公布的聽證要點,除了規範聽證及預備聽證的程序、主持人職權及聽證紀錄規則外,也為會議中的資訊公開制訂一定規範。葉俊榮表示,內政部除了依法規規定、如特定農業區徵收應舉行聽證外,相關委員會或審議小組在審理案件時,若認為有必要透過聽證來釐清事證或爭點,也可以舉行聽證。此外,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也有聽證建議權。

除了聽證規則,內政部今日也公布第1屆聽證主持人名單,地政界知名教授陳立夫、文林苑王家辯護律師蔡志揚、台大法學院副教授林明昕、中科三期環評訴訟律師林三加、政大學公行系教授杜文苓教授、台大法學院教授張文貞、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傅玲靜、律師高烊輝及羅秉成等9人入選,聘期從則11月起開始,為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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