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1日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未來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的勞工,請領退休金的方式,除了可以選擇請領月退休金外,還可選擇一次請領,但年滿60歲、年資未滿15年的,仍維持請領一次退休金。
現行的「勞工退休金條例」原訂,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可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提案人之一的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表示,由於目前勞退新制由勞動部代為操作,但民眾對績效多有質疑,極少有人自願額外提撥6%勞退金,因此為何不讓民眾自行決定是否自行投資理財。
陳宜民說,根據此條例,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即可請領一次退休金,且可選擇要月退,或一次領取,如此可增加勞工退休金的使用彈性,預計未來全國將有超過627萬以上勞退新制勞工可自行選擇運用。
立委張廖萬堅指出,為使年滿60歲且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的勞工,能靈活運用退休金規劃其退休生活,三讀條文增訂,其退休金請領可選擇月領或一次領。
此外,考慮到勞工退休金支付的安定性,三讀條文明定,勞工依規定選擇請領退休金方式,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至於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的年資為準。年資若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