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於3日召開的「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9次會議上,提出2012年至2014年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間匯款交易資料,檢方正在根據資料調查是否涉及洗錢。
根據張兆順提出的資料顯示,2012至2014年間,兆豐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分行間相關匯款交易資料總筆數共1萬7033筆,其中與巴拿馬分行間為1583筆,與箇朗分行間為1萬5450筆。
在所有匯款交易資料中,「受款人」屬於本國籍者,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的匯款交易筆數為179筆,總金額為279萬6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1萬5千餘美元。而在紐約分行與箇朗分行之間的匯款交易,受款人屬於本國籍者為18筆,總金額為14萬1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7千餘美元。
從「匯款行」來看,由本國銀行匯往巴拿馬分行的交易筆數為211筆,總金額為582萬3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2萬7千餘美元。而由本國銀行匯往箇朗分行的交易筆數為42筆,總金額為160萬2千餘美元,平均每筆金額為3萬8千餘美元。
經初步分析,這些受款人為台灣人及匯款銀行屬於本國銀行者的匯款交易,大多數為政府駐外人員及知名海運公司駐外員工的帳戶。目前檢方正在針對這些資料進行分析、調查,以釐清是否有涉及不法洗錢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