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要綠電 平地造林政策大開倒車、台糖屏東上千公頃林地恐消失

2019-10-2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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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知內情人士表示,農委會為推動農牧用地「平地造林」,除了每年編列預算,提供每公頃20年53萬元「造林獎勵金」,另比照「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之特殊休耕地基礎,給付標準給予每公頃每年5.4萬元之「直接給付」,20年計108萬元,參加平地造林計畫之私有地農民,每公頃20年共計可領取161萬元;公有土地每公頃6年補助計25萬元。台糖一旦將林地釋出興建綠電設施,不僅將影響當地樹木生長,還可能影響林農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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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開招標 直接劃分專區給太陽光電業者

據了解,台糖方面盤點2600公頃「營農型」可釋出土地當中,屬於「平地造林」部分,農委會方面,為了避免林木之生長,特別要求其太陽光電設施之「遮蔽率」不可超過4成,不過,根據屏東太源農場等平地農場之空拍圖,上述農場經過多年造林,早已林木茂盛,台糖未依法辦理公開招標,直接劃分9個專區,給業者經營「營農型」太陽光電設施,每個專區面積皆高達25公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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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未依法辦理公開招標,直接劃分9個專區,給業者經營「營農型」太陽光電設施。(風傳媒製圖)

一名不具名林農表示,上述9個專區,不僅沒有考慮到,部分劃分專區之土質水源等現況條件,並不適合農業耕作,在日本等國家,仍無大面積土地執行農電共生,台灣卻連小面積皆無試驗過,就提供業者千公頃大面積土地,「未來影響農作物生產銷售甚至進出口貿易市場,讓屏東大多數農民們該如何是好!」

另外,相較於台糖「不適耕作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台南、嘉義等土地,係依據《政府採購法》對外招標,台糖日前公佈之「農業經營結合太陽能專案計畫」,針對大面積「平地造林」土地,竟然採取「專案計畫」的二階段審查後議價模式,也引起外部質疑。

20191023-台糖為了配合政府2025年太陽光電設置容量20GW目標,準備將提供1.2萬公頃「平地森林」,作為民間業者太陽光電設置場。圖為台糖新赤農地。(取自google地圖)
「台糖公司營農型太陽能光電用地土地清冊」中,所推動的「平地造林」台糖農場,新赤農地為其中之一(見圖)。(取自google地圖)

「平地造林」轉作綠電 台糖政策髮夾彎

據了解,由於台糖了解,釋出屏東「平地造林」農場土地,提供綠電業者開發,勢必將導致部分林地之砍伐,因此,在「農業經營結合太陽能專案計畫」文件中,又特別訂定了「地上物林木處理」原則,針對過去幾年,已領取林務局「造林獎勵金」之林地,訂定補償標準。

根據該文件,上述平地造林之農地,轉作綠電設施,必須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台糖方面必須向林務局申請註銷「未屆期造林地面積」,「如需繳還林務局補助之歷年造林費用,廠商須先將該費用繳交台糖,於完成未屆期造林地註銷後,廠商應依台糖《配合政策或合作開發使用造林地林木補償計價方式》,估算林木伐除總重量,依據補償計價方式,訂定標售每公噸或立方公尺林木淨利單價之底價,由廠商負責依底價辦理林木標售及伐除,並向林木標售之得標商分次預收林木標售價金交付台糖後,方得進行林木伐採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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