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六日,美國眾議院以全票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簡稱《香港人權法》),這距離此法正式通過還有兩步之遙:一是參議院通過,二是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不否決。
NBA事件加劇美國認知中國威脅
法案基本議題有三個:第一,法案要求美國行政機構定時審視《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一旦香港有違人權、自由和自治,就取消《美國—香港政策法》中給予香港有別於中國大陸的特別待遇。
這在經濟和政治上最大的影響是,不再視香港為有別於中國的獨立關稅區,在輸出科技方面的限制,也將把香港放到與中國同一類別。這可以視為《美國─香港政策法》的「加辣版」,更具體地規定若港府違反人權和自治,美國就可取消優惠,而原本《美國─香港政策法》的相關規定說得較籠統。
第二,草案要求美國制裁損害香港基本人權和自治的香港官員,包括拒發簽證、凍結財產、乃至追究責任。
第三,要求美國政府不能對僅因為政治原因而定罪的香港示威者,拒發美國簽證。
從現在的局面看,參議院通過的機會非常大。法案首先得到兩黨議員支持,且已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無異議過關。而在眾議院能不分黨派地一致支持通過,已說明該法案的受歡迎程度。
為此事加上一團火的是日前中國制裁NBA事件。整個美國社會驚覺中國對美國言論自由的威脅,已經波及一切與中國有生意來往的人。而中國的言論限制大棒可以無限上綱──現在是香港的議題,以後可以是其他議題;現在是火箭隊總經理,以後可以是一般員工。
選舉為重,川普動用否決權機率低
由於美國政界和民間反應極為強烈,中國本有意緩和一下,例如騰訊重新轉播NBA季前賽。不料湖人隊球星詹姆斯(LeBron James)十五日為中國辯護,又在兩國掀起新一輪罵戰,讓這團火燃燒下去。NBA事件導火線是香港問題,這令整個政治氛圍更有利於參議院通過議案。
川普是否會動用否決權是有趣的問題。原本按川普性格是一定不會動用否決權的(川普不需要主動簽署,只要不否決就能令法案生效)。翻看紀錄,在此前涉及台灣的多項法案,中國都高調指責,媒體紛紛分析川普會否決。結果即便在中美貿易戰之時,川普也讓法案「靜靜地生效」。
變數是在近日中美達成「第一階段貿易戰協議」,當中是否牽涉到中美關於香港的交易?即中國在貿易戰讓步,如承諾買四、五百億美元農產品,川普則答應不干預香港事務。據此,有人猜川普已和習近平談好了,不讓法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