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控管仇恨言論,極權國家為何競相模仿?《外交政策》:以「法」之名箝制異議,全球民主恐競相沉淪

2019-11-0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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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國家只有4個「足夠自由」

最糟的是,全球極權國家早就虎視眈眈,渴望有個正當理由插手網路世界。《外交政策》發現,過去2年來,全球至少已有13個國家訂立類似的法規, 9個國家還直接在法案中提到《社管法》,當成模範標的與引用來源。根據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評比,這13個國家中,委內瑞拉、越南、俄羅斯與白俄羅斯都屬於「不自由」;印度、肯亞、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則是「部分自由」;只有歐盟、英國、法國、澳洲屬於「足夠自由」的類別。另外宏都拉斯雖然不在此項評比之內,但在新聞自由度上被歸類為「部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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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模仿《社管法》的國家半數以上缺乏良好民主機制,也沒有德國對人權、法治的高標準,這個漣漪效應已經可以見到端倪。許多國家立法時做得比德國還過火,例如要求平台方也必須封鎖「假新聞」、「褻瀆宗教言論」及「反政府宣傳」等,對仇恨言論的定義也比德國刑法寬鬆很多,箝制範圍更大。

俄羅斯總統普京。(美聯社)
俄羅斯總統普京。(美聯社)

以俄羅斯總統普京(Vladimir Putin)3月簽署的法案為例,其中「造成危害的不可靠資訊」定義為「威脅公民生命健康或財產;威脅公共秩序與安全;威脅交通與社會建設、金融機構、能源設施、產業與通訊設備」。簡直是無所不包。越南2018年推出的《網路安全法》(Law on Cybersecurity)更誇張,直接禁止「扭曲或詆毀政府」,也把「侮辱越南人民與國旗、國歌、國徽、偉人、領導人、名人和民族英雄」全都列為違法行為。多個國家也都缺乏獨立的司法機制和申訴管道,國家可以輕易消除不順耳的聲音,更可能造成網路平台或使用者自我審查,與過去的出版審查如出一轍。

各國恐「競相沉淪」

德國是歐洲影響力最大的國家,《社管法》的連鎖效應,雖然並非立法初衷,卻已對全球網路自由和民主社會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外交政策》告誡,以「反自由的手段」對付「反自由的思想」,在當前時代顯得格外短視與不負責任,一旦民主國家率先放棄了道德,極權國家自然會一擁而上,也讓全球人民的自由一起競相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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