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香港民眾發動「大三罷」(罷工、罷課、霸市),呼籲民眾參與「全城癱瘓、強制罷工」。就在這樣的氛圍下,爆發了第三起的港警開槍流血衝突;交通警察在排除路障的過程中,與示威民眾先是爆發肢體衝突,進而對逼近的抗議民眾開槍,造成三人受傷。同一天,另有抗議民眾對於支持港府的民眾潑灑易燃液體,並進而點火,造成該名民眾燒傷。
11月12日,衝突再度升高,港警和中文大學學生爆發激烈衝突,中大校長段崇智出面亦調停無功;港警攻入校園,學生則用汽油彈回敬,造成51人受傷。據媒體報導:「雙方對峙現場一遍火海,濃煙瀰漫。」此外,港警在香港城市大學周邊驅離抗議民眾時,也波及香港城市大學宿舍及學術大樓。港警執法是否侵害大學學術自主,也引發議論。
從四月底開始反送中運動到現在,爭取民主改革的民眾與港府,乃至於支持港府的民眾間,似乎愈來愈沒有對話、妥協的空間,民眾、港警與港府,就在相互堆疊的情緒下,逐步升高衝突。
然而,抱持不同意見的群體之間,只能選擇暴力相向,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案嗎?
其實,西方社會,早就已經提出了解決方案-民主。也就是用「數人頭」來代替「砍人頭」、以「選票」代替「子彈」。
11月24日,香港區議會的選舉在即,明年9月也將進行立法會選舉,為什麼港人仍要選擇激烈的示威抗議行動,而不是透過選舉來表達自己的歸屬?
原因很單純,香港立法會的選舉制度,本質上並不符合「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民主精神。具體而言,香港立法會共70席議員中,只有35席是由約700萬的香港公民直接選舉產生;另外35席則是所謂的「功能性代表」,由不到30萬的工商團體代表選舉產生,其中除了勞工團體有三席代表之外,包括房地產及建築界、商業界、工業界、金融服務界都有代表席次,這些功能性代表的選民相對於一般選民,其投票權重明顯被高估;較小的投票群體,也給了港府乃至於北京介入的空間。以2016的立法會選舉為例,親中的建制派在35席直選席次取得有18席,民主黨派則是16席,大致旗鼓相當;但是在功能性代表部分,建制派則獲得25席,民主黨派只有9席,以致於立法會的議席比例嚴重與選民民意偏離。此外,香港特首遲遲無法直接民選,亦即特區的行政權永遠無法由民眾自主產生,也是導致香港民眾放棄議會路線,走向街頭的原因之一。
然而,在不斷的衝突之後,真的能夠換來香港人民想要的民主、自治嗎?抑或是在不斷地衝突後逐漸激化,失去了不同訴求間理性對話的空間。民主、自由,本該保障的是不同意見間自由表達、相互辯論、激盪的空間,而不是透過拳腳、催淚彈、刀械之間相互搏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