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遭民航局開罰新台幣300萬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今(30)日也針對興航曾透過媒體挑起輿論,影響事故調查公正性,公布對興航的行政處分書,開罰新台幣300萬元。
飛安會指出,興航曾於該會調查該公司GE235基隆河事故期間,主動聯繫《壹週刊》揭露應保密的飛航事故調查相關資料,意在透過媒體報導挑起輿論施壓飛安會,影響調查結論公正性,違反《飛航事故調查法》第21條規定,因此飛安會依該法開罰300萬元罰鍰。
飛安會表示,《壹週刊》5月11日以「《壹號頭條》檢追復航南港空難真相 ATR驚爆系統重大瑕疵」為題,針對興航GE235事故有諸多探討,其中對事故機ATR72系統與事故發生原因有諸多討論;飛安會調查發現,興航2月起即向《壹週刊》聯繫,安排報導GE235飛航事故及模擬機測試等。
飛安會執行長王興中指出,這是飛安會成立18年以來首次開罰、也是《飛航事故調查法》實施12年來首次開罰,且為罰最重的一次。
王興中說明,該案再評議委員會評議時,認為興航參與的調查成員刻意揭露資料給《壹週刊》,企圖影響飛安會日後類似事故調查的信任度,加上興航犯後態度不佳,其律師堅不認錯,決定採最高300萬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