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21日發佈最新研究報告,嚴厲指控谷歌及臉書兩大網路巨頭的商業模式「侵犯人權」,雖然使用者能夠免費使用它們的服務,但數億用戶的個人資訊也因此陷入外洩危機,進而引發隱私被濫用的風險。臉書則反駁報告提出的「侵犯人權」說,甚至還提醒國際特赦組織也需要透過臉書,才能順利在全球進行人權倡議。
《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報導,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21日發布報告《監控巨頭:谷歌與臉書的商業模式如何威脅人權》。報告認為,谷歌(Google)與臉書(Facebook)應要放棄企業以監控為基礎的商業模式,因為其「本質與隱私權互相牴觸」,同時也威脅使用者的其他權利,包括言論表達自由、不受歧視等權利。
Internet revolutionized our allowing billions of people to have their voices heard. Yet to participate in life online, most people rely on services of 2 giants—Google & Facebook—whose business relies on constant surveillance. Think that’s okay? We don’t. https://t.co/kHdRfaOSKP
— Amnesty International (@amnesty) November 21, 2019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奈多(Kumi Naidoo)在官網表示:「谷歌和臉書支配我們的現代生活,收集數十億人的個人數據並藉此營利,在數位世界累積空前的權力。他們暗中控制我們的數位生活,削弱我們原有的隱私,這是當代面臨的其中一種人權挑戰。」
演算法讓隱私監控無所不在 「數十億人別無選擇」
報告指出,2大科技巨頭表面上向數十億人口提供免費服務,但事實上使用者仍因此付出代價。透過連線裝置,個人隱私資訊無論在網路或實體世界經常被追蹤。奈多表示,人們能夠透過網路享有許多權利,「但數十億人別無選擇,只能按照Facebook和Google所壟斷的使用條款,進入這個公共空間。」
報告分析,兩大科技公司「利用演算法系統,創造及推斷使用者詳細的個人檔案,干預我們在私領域形塑自我認同的能力」,稱「無所不在的監控已破壞隱私權的本質。」國際特赦組織認為,2018年臉書爆出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個資外洩醜聞,即是個人資訊能夠在暗中輕易被濫用的鐵證。
報告也呼籲,各國政府應保障人民不被廣告商或其他第三方追蹤的權利,認為目前政府法規與企業內部的隱私保護措施都「不適當」。
臉書反駁報告「侵犯人權」說
然而,兩大科技巨頭都對報告所述企業商業行為「不符合人權原則」提出異議。《美聯社》報導,谷歌並沒有發表書面回應,臉書則以5頁篇幅反駁報告內容,並收錄在報告附錄。
臉書在聲明中表示:「個人選擇使用臉書服務,以及我們收集、接收或使用數據的方式都向用戶清楚揭露,不能類比成非自願(通常是非法的)政府監控。」聲明也反駁,臉書的商業模式並非如報告所稱,以收集用戶資訊為目的:「如同您所正確地指出,我們不是賣數據;我們賣廣告。這使我們能提供服務,讓每個人都能行使言論、集會結社等基本人權。」
臉書公共政策執行長施特菲爾德(Steve Satterfield)在信中也提醒AI,臉書透過廣告收入建構並支撐龐大的、社群網路,國際特赦組織其實也是受惠者,才能順利在全球進行人權倡議。
用與不用 國際特赦組織陷兩難
對此,國際特赦組織全球行銷執行長布塔(Osama Bhutta)21日在官網發表評論,直言AI陷入一個「兩難困境」,若不在臉書與谷歌進行倡議工作,會阻礙組織推廣人權及傳播消息的能力,且「目前並沒有其他觸及大眾的替代方案」。不過,布塔也表示組織現在能做的是「公開我們的兩難,以及我們對此困境有哪些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