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正除落實勞工周休二日及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外,勞工可享有更多休息日及特別休假,讓857萬勞工同受其惠,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部在官方臉書貼出4張圖表說明修法重點,首先是保障新進到資深員工的特休權益,《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正為每7日應有之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另1日為休息日,讓勞工可以享有每周2天之休息,也讓有經濟需求的勞工,可以同意在休息日加班。
其次是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並將出勤時數納入每月延長工時總數計算,而且雇主應於發給工資時,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避免工時過長,使勞工過勞。
最後是雇主須告知特休天數,並讓勞工自己排休,如果有沒休完的特休也需結算工資給勞工,不能罔顧勞工權益,讓特休假「看得到吃不到」。對於違反工資、工時等相關條文,提高罰鍰金額上限至新台幣100萬元。
勞動部說明,相關規定之修正對於勞工基本勞動權益之保障更加周全,並給予全國上下一體適用的秩序。至有關修法後企業對於人力及工時安排之疑慮,勞動部將協助企業調適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