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申辦新規定11月30日上路,其中申請人必須提供財力證明,引發大眾抱怨不便,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29)日回應,泰國簽證申辦新制度並非單獨針對我國設立,而要求財力證明部分,泰國未要求須經由金融機關認證,同時會把國人感受,透過管道反映給泰國相關單位。
根據新規,泰簽申請人必須先上泰國駐台外交代表機構「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TTEO)設置的新系統,建立個人帳號並上傳個人資料、線上繳費,再預約時間把紙本資料交給TTEO,未完成線上繳款預約程序,而直接前往申辦簽證,TTEO不會受理。
此外,新規要求申請人必須檢附財力證明,TTEO公布表示,財力證明是指泰簽申請人戶名之銀行存摺封面及最新頁面(影本)、薪資證明、財力贊助者證明、存款或退休金等其他財力收入證明其中之一即可,強調財力證明並非銀行證明,無須向銀行申請。
對於泰國簽證申辦新規,歐江安表示,泰國推動簡化現行簽證申辦程序的新制,TTEO已公告我國適用新制,且該制度並非針對我國設立,是全球一體適用的標準作業程序,而國人若是委託旅行社代辦泰簽,可透過旅行社提出保證,就能免附財力證明文件。
不過新規引發國人抱怨不便,歐江安表示,外交部會適時透過管道,把國人對泰簽申辦新制的感受反映給泰國相關單位,如果民眾對泰國簽證申辦新制有相關疑問或建議,可直接洽詢TTEO進一步了解詳細資訊。另外,TTEO強調,泰簽線上申辦流程由泰國外交部全權主導,規費依原規定,無加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