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公司勞資爭議多時,究竟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有無勞基法的契約關係,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10月21日做出第740號解釋,僅指出應視業務員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方式與是否自行承擔業務風險為定,給了資方模糊空間。對此,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15日在衛環委員會上質詢勞動部長郭芳煜對此事的看法,郭回應,大法官意見勞動部會重視,只是對於部裡過去處理的原則沒有太大影響,還是會根據人格、經濟與組織從屬性認定,而非只看雙方簽了什麼約判定。
大法官日前釋憲指出,保險業務員和保險公司之間是否成立勞基法的契約關係,須檢視業務員「能否自由決定工作時間等勞務給付方式」並自行負擔能否招攬到保險的業務風險,因此保險業務員和保險公司之間是否成立勞動契約,須看個案決定。
洪慈庸國會辦公室14日舉辦「釋字740後,保險業務員勞動條件之保障」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試圖釐清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的雇傭關係符不符合《勞基法》中的勞動契約,洪慈庸也在臉書表示,儘管大法官做出第740號解釋,仍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只能回歸個案認定,認為國家政府該有承擔責任的肩膀。
勞動部:過去是依照人格、經濟從屬性認定雇傭關係,未來也是如此
郭芳煜15日赴衛環委員會列席備詢,洪慈庸再度問及此事,直問在大法官釋憲後,部長如何看待南山人壽保險業務員的事?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先是回應,勞動部對此有召開學者專家會議,認為該解釋不會影響保險人員雇傭關係的變動,也發公文給各地方政府,過去是依照人格、經濟從屬性認定雇傭關係,未來也是如此,只是現在的《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金管會必須要思考如何把規則弄得貼切點,不要讓壽險公司誤認為只要依照規則來執行就不會有雇傭關係的可能性。
洪慈庸也說,第740號解釋出來,大家感覺有跟沒有一樣,因為沒有做出大家可以認定的標準,現在還是得回到行政部門做出應有的具體行動,該解釋出來,可能很多保險公司已經思考要不要換約,希望都換成承攬來規避該負責任,她也提醒勞動部,這樣的解釋給了業者空間,未來假承攬真雇傭,可能會比現在更嚴重。
洪慈庸還說,昨日也請金管會要積極跟勞動部協調,研議未來修法如何提供給保險業務員更好的勞動條件保障,不希望以前說「假派遣真雇傭」,未來是「假承攬真雇傭」,對於承攬的業務員在保險公司還是備受監督跟指揮,非常不合理,希望勞動部做進一步了解。
對此,郭芳煜則是回應,大法官意見勞動部會重視,但對於過去處理的原則好像沒有太大影響,還是會根據過去雙方到底是雇傭還是承攬關係作認定,過去也有些案例在處理,會從人格、經濟或組織從屬性,不能說雙方簽了什麼約或關係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