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16)日上午針對中廣案及中影案召開預備聽證會。黨產會調查指出,國民黨不僅掌握多數股權,更透過董監事掌控中影公司業務。
黨產會欲釐清中影是否曾經或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根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附隨組織為定義為「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
黨產會:國民黨掌握中影6成股權
黨產會公佈調查報告指出,國民黨成立中影的「第一桶金」就是來自接收自日產的大世界戲院等19家日產戲院,充當中影公司200萬股本。報告也指出,中影1974年間依國民黨文工會指示,將中影內部「文工會往來」會計科目中,以「稽查費」名義列帳之累計積欠「黨務經費」1600萬元轉作黨股增資,向經濟部申請增資發行新股1600萬元股份予國民黨。經濟部1975年同意該等增資登記,增資後中影股權結構為國民黨黨股代表62%、台灣銀行35%、中國農民銀行3%。
黨產會:國民黨透過董監事掌控中影業務
中影1978年向經濟部商業司變更董監事登記申請書也提及,「本公司是黨營文化事業所有董監事均無薪給,亦無實際股權僅為股權代表人。凡代黨股者,自中央提報中常會核備後再由中央文化工作會派任之…」,黨產會認為由此明顯可見,中影之自然人股東只是國民黨之黨股代表,當時國民黨不僅掌握中影多數股權,更透過董監事掌控中影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