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體罰演變成兒童虐待的問題,南韓政府近日研議修訂《民法》內容,刪除允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以體罰「教育」兒童的權利。由於南韓及日本為全球少數保留體罰規定的國家,加上日本已於去年開始推動修法,這次南韓準備修法也備受各界關注。
南韓於1960年通過現行法律,賦予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以體罰「教育」兒童的權利,全球僅剩日本及南韓保留相關法律,且日本已於去年3月開始著手修法工作。受兒童福利意識抬頭,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等組織,近年來持續呼籲各國廢除相關法令,至今已有54個國家完全禁止體罰兒童。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也在2011年呼籲南韓盡快修法。
為改善家長體罰兒童問題,南韓政府除預計在近期內修訂《民法》第915條,刪除體罰相關內容外,未來新生兒通報,也將由原生父母改為醫院或診所,以避免嬰兒遭到遺棄或虐待。同時,南韓政府預計在未來5年內撥出5千億韓元(約合新台幣132億)整修學校環境,並使用3C設備監控高危險群的兒童,以了解其生活狀況。
據保健福祉部統計指出,南韓2017年的兒童虐待件數多達2.2萬件,與5年前相比增加3.5倍,除虐待場所高達8成在受虐兒童家中外,加害者也多半是雙親及代理養育者(保母等等)。南韓輿論調查機構「Realmeter」日前就《民法》修正案進行民調,發現贊否比率大約持平在45%,反對修法的比率略勝一籌。
贊否雙方各持己見,相對於贊成修法的民眾認為,考慮到兒童虐待事件層出不窮,政府應修法改善現況;反對修法的民眾則認為,若要讓孩子牢記某些道理或改正某項行為,體罰為不可避的選擇。成均館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具正宇(音譯)也主張,兒童人權與父母教育孩子的人權同樣重要,若政府直接或間接地過度介入父母管教孩子的方法或界線,很有可能引起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