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來了,我們一般普通住家並不是用「時間電價」,而是使用「表燈非營業電價」,新式電價台電於今年4月1日(不是開玩笑的)起實施,其算法很簡單,就是適用電價(度/元)乘以用電度數,用電度數則分成6種等級,並實施季節電價,就是再分為夏月和非夏月之使用時段,夏月是從6月1日至9月30日,其餘時期則為非夏月(如下表2);而台電也很貼心的提供了試算服務及窗口(網頁及APP試算評估服務,如下圖1)。
先前提到的「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其計費方式則略有不同;除了按戶收取每月固定費用75元外,無需訂定契約容量及計算契約容量費用(與表5不同),但為了引導民眾節約用電,故在每月總度數超過2,000度的部分,每度加收電費0.91元,使每月用電超過一定度數的部分,負擔多一點電費,以抑低用電總量,強化節能功效。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於10月1日推出後,一般住宅、小商店用戶共有4種電價可選擇,包括累進電價(即表燈非營業電價)、現行2段式時間電價(如下表5)、以及新增之住商型簡易2段式時間電價(如下表3)、3段式時間電價(如下表4)。
表3 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2段式)